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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洛阳龙鼎铝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端双零箔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洛阳龙鼎铝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端双零箔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电话:0379-69352277    传真:0379-69352277

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18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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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万吨高端双零箔技改项目

洛阳龙鼎铝业有限公司

伊川县产业集聚区东园原有厂区内

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伊川县产业集聚区东园原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主要建设内容:利用铝箔分厂现有车间部分闲置区域新增两条高端双零箔生产线,新增1座10KV配电站,配套相关环保设施;主要新增生产设备:铝箔轧机组2套、分切机3台、低温退火炉32台、打包机2台、铝箔粗轧机前馈测厚仪及控制系统、铝箔轧机测厚仪控制系统、铝箔轧机CO2灭火系统、全油回收及净化系统、轧机闭式循环水系统、箔轧机板式过滤机等;主要原辅材料冷轧铝板带、轧制油、硅藻土、过滤布、包装木箱、液压油等;生产规模:年产软包双零箔20000吨、复合双零箔6000吨、保温双零箔4000吨;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环保投资668万元。

一、废气。合理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轧制、退火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全油回收系统回收处理,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排放限值要求;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箔轧机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新增生活污水。

三、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基础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危废应按规定处置。厂内固废、危废暂存间按照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其贮存能力应满足企业实际需求,危险废物设置专用容器储存,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委托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

六、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控、监测要求,定期对厂区各污染源进行监测,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七、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制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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