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保护 > 政务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伊川县鑫博钻采机械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伊川县鑫博钻采机械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电话:0379-69352277    传真:0379-69352277

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18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伊川县鑫博钻采机械厂迁建项目

伊川县鑫博钻采机械厂

伊川县河滨街道罗村

河南宇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伊川县河滨街道罗村,占地面积6800㎡,为迁建项目;本项目产能:年产12000套钻具轴承套圈、32T钻具轴承钢球、200T风电钢球、扶正器50套、弯壳体400套、调扣800套;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依托已建2座生产车间)、辅助工程(依托已建办公楼1座)、公用工程(供水、供电、排水)及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液压多刀车、挖沟车、滚筒炉、井式炉、平面磨床、内圆磨床、无心磨、锯床、退火炉、电阻炉、内沟磨床、外沟磨床、光球机、磨球机、铣床、冷镦机、探伤机、线切割机等等;主要原辅材料:钻具轴承套圈锻件、轴承钢球毛坯件、风电钢球毛坯件、扶正器弯壳调扣毛坯件、淬火油、液压油、防锈油、润滑油、切削液、砂轮、氢氧化钠、包装箱;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

 

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

①采取雨污分流,厂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②生活污水经4m³化粪池预处理,外排污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由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污水管网,进入伊川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③废清洗液、废磨削液、废切削液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2、废气。

合理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对不同种类及性质的废气采取分类收集处理方式。

淬火、回火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1套二级油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以上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行业有机废气排放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总排放建议限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件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②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相关要求,在车间内设置10㎡一般固废暂存区,废边角料、废金属屑、废砂轮等一般固废,收集暂存后定期规范处置;③废润滑油、废淬火油渣、废液压油、废清洗液、废磨削液、废切削液、废磨泥、废活性炭、沾染危废的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在车间内设置6㎡危废暂存间,专用容器存储,设置危废标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转移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