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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环审〔202251

关于伊川县时代精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伊川县新时代高级中学项目环境影报告

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伊川县时代精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91410329MA9F9JLX1Y)关于《伊川县时代精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伊川县新时代高级中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申请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据你单位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你单位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投产前,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伊川县文化南路189号伊川县环境保护局  

邮政编码:471300

联系电话:0379-69352277
      真:0379-6935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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