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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中盛铜铝业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洛阳中盛铜铝业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电话:0379—69352277    传真:0379---69352277

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路189号伊川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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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中盛铜铝业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洛阳中盛铜铝业有限公司

伊川县产业集聚区东园

河南真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伊川县产业集聚区东园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不新建厂房;为满足行业需求,顺应市场,增加内部产品多样性,调整产品生产计划,将9.5万吨铝棒调整为年产7.5万吨铝棒及2万吨脱氧铝块,总产能不变;主要新增生产设备:模具设备3台、在线除气设备一套;原辅材料不变;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

一、废水。工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二、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三、固废。项目改建产生的固废、危废应按规定规范处置;废铝灰应设置专用的危废暂存间,其余危废设置专用容器储存,专人负责危废管理,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委托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四、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控、监测要求,定期对厂区各污染源进行监测,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制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