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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洛阳金泰力矿业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洛阳金泰力矿业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电话:0379-69352277    传真:0379-69352277

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18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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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金泰力矿业有限公司仓储项目

洛阳金泰力矿业有限公司仓储项目

伊川县白沙镇豆村

河南泰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伊川县白沙镇豆村,租用已建成闲置场地及仓库,占地面积2700㎡,属于新建项目;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仓储,储存物品为固态氰化钠、固态烧碱;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利用3个已建仓库改造)、辅助工程(利用现有消防器材库1间、门岗室1间、办公室1间、值班室1间)、公用工程(供电、排水)及环保工程等;主要设施设备:风机排风扇、报警探测器、视频监控、温湿度表、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器、防潮垛底、防毒面罩、防护手套、劳保用品、灭火器、消防沙、应急手电、急救药箱、眼睛淋洗器、手推车;储存规模:固态氰化钠(常温常压,最大储存能力45吨,年周转量200吨)、固态烧碱(常温常压,最大储存能力50吨,年周转量100吨);项目总投资15万元,环保投资5.6万元。

 

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

①本项目不涉及工艺废水;②库区雨水经排水渠收集后顺地势外排;③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绿化。

2、噪声。

风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

①本项目不涉及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②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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