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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君昌冶金辅料有限公司转型升级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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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3-03
来源: 伊川县环境保护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股,公示期为2022年3月3日。
电话:0379—69352277 传真:0379-69352277
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路18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洛阳君昌冶金辅料有限公司转型升级项目 | 洛阳君昌冶金辅料有限公司 | 伊川县彭婆镇申疙瘩村 | 湖南应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伊川县彭婆镇申疙瘩村,属于新建项目,租用闲置厂房场地,占地面积7168㎡;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利用现有厂房改造为生产车间1座、成品库1座)、辅助工程(依托现有生产办公室1座、设备仓库1间、食堂1间)、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2条烘干窑(利用原有)、球磨机、胀管机、缩管机、包泥机、搅拌机、皮带机、热风机等;主要原辅材料:钢管、硼酸、水玻璃、石英砂等;生产规模:年产5万吨吹氧管;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 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 (1)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工艺废水;(2)采取雨污分流,厂区初期雨水经1座100m³收集池沉淀,后期雨水可通过雨水管道外排;(3)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装置,冲洗废水经1座5m³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4)食堂废水经1座2m³隔油池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汇合进入1座8m³化粪池,定期清掏还田。 2、废气。 合理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对不同种类及性质的废气采取分类收集处理方式。 球磨、斗提、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通过1台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以上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通过高于所在建筑物的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应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规模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1)生活垃圾、初期雨水收集池和车辆冲洗水沉淀池产生的沉淀物应分类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2)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相关要求,在成品仓库内设置1个10㎡一般固废暂存区,包泥机产生的废泥、废包装袋、废料筒等一般固废,暂存后定期综合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