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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洛阳市润臻新材料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及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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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1-27
来源: 伊川县环境保护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市润臻新材料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及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洛阳市润臻新材料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及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电话:0379—69352277 传真:0379---69352277
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路189号伊川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洛阳市润臻新材料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及升级改造项目 | 洛阳市润臻新材料有限公司 | 伊川县白沙镇绿色铸造产业园 | 河南倚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企业原址位于伊川县城关街道办古城寨村,为响应“退城入园”政策,企业重新选址,搬迁至伊川县白沙镇绿色铸造产业园,占地面积22978㎡,其中10000.5㎡为建设用地,作为搬迁建设场地,其余12977.5㎡作为企业预留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建设1#加热车间,安装一条煅烧窑,一条回转窑;建设2#加热车间,安装一条煅烧窑;建设风洗车间,安装风洗机、磁选机、整形机、筛分机等;配套辅助工程(办公楼、餐厅、机修室、实验室)、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回转窑、煅烧窑、搅拌机、风扇、原料推车、天车、铲车、料仓、提升机、螺旋输送带、风洗机、磁选机、振动筛、整形机、对辊机及实验室设备等;主要原辅材料:棕刚玉、白刚玉、钙粉、氧化铁红、氧化铁绿、尿素、无水碳酸钠等;生产规模:建成后产能不变,达到年产5万吨新型高档耐磨材料;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225万元; | 一、废气。废气。合理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1)原料、产品应全部入库,不得露天堆放;(2)项目煅烧窑及回转窑应使用天然气作为能源,破碎设备应全部地下安装;(3)1#加热车间煅烧窑及回转窑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通过SCR脱硝装置+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4)棕刚玉磨料搅拌、振料、风洗、磁选、整形、筛分、对辊破碎及包装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各自集气罩收集,通过3台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5)2#加热车间煅烧窑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通过SCR脱硝装置+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6)镀铱磨料搅拌、振料、风洗、磁选、整形、筛分、对辊破碎及包装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各自集气罩收集,通过2台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以上有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及相关排放限值要求;(7)严格按照《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及《洛阳市2019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洛环攻坚办〔2019〕49号)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厂界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8)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油烟排放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1)项目应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可经雨水管道排出厂区;(2)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3)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三、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四、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应按规定处置。厂内固废暂存间按照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要求进行建设,其贮存能力应满足企业实际需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煅烧窑及回转窑安装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逃逸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六、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控、监测要求,定期对厂区各污染源进行监测,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七、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制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八、建立保洁制度,配备工业吸尘器,确保厂容厂貌及生产车间内部整洁有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