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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洛阳洛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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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1-17
来源: 伊川县环境保护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洛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洛阳洛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电话:0379—69352277 传真:0379---69352277
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路189号伊川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洛阳洛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 洛阳洛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伊川县彭婆镇许营村 | 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企业原名为洛阳联捷机械有限公司,原址位于伊川县彭婆镇彭婆村,为响应伊川县彭婆镇总体规划要求和立足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现搬迁至伊川县彭婆镇许营村,占地面积1200㎡;主要建设内容:厂房、办公用房,配套建设环保工程;主要生产设备:电加热炉、锯床、车床、冲床、圆钢剪断机、压力机、空气锤、闭式冷却塔等;主要原辅材料:圆钢、纯净水、切削液、润滑油、液压油等;建成后生产规模:年产1200吨发电机、拖拉机配套机械零部件;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5.55万元; | 一、废水。工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二、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三、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危废应按规定处置。厂内固废、危废暂存间按照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其贮存能力应满足企业实际需求,危险废物设置专用容器储存,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委托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制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