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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市盛基磨料磨具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洛阳市盛基磨料磨具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电话:0379—69352277    传真:0379---69352277

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路189号伊川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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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盛基磨料磨具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洛阳市盛基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伊川县平等乡杨寨村

湖北多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伊川县平等乡杨寨村,占地面积10663.10㎡;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生产车间2座,布置常规磨料加工生产线2条,精加工生产线1条,配套原料区、成品区,建设辅助工程(办公楼、门卫室)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进料仓、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筛分机、磁选机、风洗机、陶瓷磨、整形机、包装机等;主要原辅材料:棕刚玉块、包装袋等;生产规模:年产棕刚玉磨料30000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

一、废气。合理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1)原料、产品应全部入库,不得露天堆放;(2项目常规磨料生产线破碎设备应全部地下安装,颚破、筛分、对辊破、磁选及落料包装过程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3)精加工生产线风洗、磁选、陶瓷磨、整形过程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以上有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相关排放限值要求;(4)严格按照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相关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厂界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1)项目应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优先综合利用;(2)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3)职工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三、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四、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应按规定处置。厂内固废暂存间按照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要求进行建设,其贮存能力应满足企业实际需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

六、在厂区合理位置安装环境空气在线监测设备,并在厂区门口设置监测、监控信息显示屏。

七、严格按照《报告表》制定的监测计划,对厂区各污染源进行监测,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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