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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豫港龙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洛阳豫港龙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电话:0379—69352277    传真:0379---69352277

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路189号伊川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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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

洛阳豫港龙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伊川县产业集聚区

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伊川县产业集聚区东园,不新增占地;主要提升改造内容:在现有厂区新建粉煤灰精加工车间一座,配备1个5万m³储罐,用于储存原料前处理车间原料,在粉煤灰精加工系统西侧建设一座LNG气站,用于冬季供锅炉使用;在现有厂区新建铝粉膏精加工系统,将现有厂区年产15万立方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产品进行调整;主要新增生产设备:对辊破碎机、斗式提升机、储料罐、球磨机、散装机、粉煤灰储罐、圆盘电锯、板框压滤机、搅拌机、气化器、钢筋网焊机、全自动数控钢筋调直切断机、对焊机等;主要原辅材料:粉煤灰、生石灰、水泥、石膏、铝粉、铝箔块、防腐剂、硬脂酸、钢筋、天然气等;对厂区年产15万立方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产品进行调整(ALC装配式板材7.5万立方、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7.5万立方),改建完成后,全厂生产规模不变;本次改造总投资4000万元,环保投资76万元。

1、废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1)原辅材料应全部入库,不得露天堆放;粉煤灰精加工车间安装干雾抑尘装置,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量;(2)粉煤灰精加工系统:①粉煤灰渣卸料至料仓产生的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的DA019排气筒排放;②对辊破碎设置密闭间,破碎产生的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的DA020排气筒排放;③球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的DA021排气筒排放;④4个中转储罐排空粉尘,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各自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分别经25米高的DA022、DA023、DA024、DA025排气筒排放;⑤散装机卸料产生的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的DA026排气筒排放;⑥2个大储罐上料产生的排空粉尘,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各自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分别经35米高的DA027、DA028排气筒排放;⑦大储罐放料至小储罐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经20米高的DA029排气筒排放;⑧小储罐卸料产生的粉尘,经集气收集后,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经20米高的DA030排气筒排放;(3)生石灰球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的DA031排气筒排放;(4)以上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及无组织排放应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相关要求。

2、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基础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1)除尘器收尘灰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2)废钢筋在车间内设置5㎡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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