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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市鑫枫源酒店用品有限公司日用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洛阳市鑫枫源酒店用品有限公司日用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电话:0379—69352277    传真:0379---69352277

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路189号伊川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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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品

生产项目

洛阳市鑫枫源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伊川县彭婆镇曹沟村

洛阳聚益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伊川县彭婆镇曹沟村,占地面积10170㎡,系租用伊川县鑫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现有1#生产车间建设密胺餐具生产区,2#生产车间建设包装袋生产区,3#生产车间建设塑料盆、塑料桶、塑料凳子生产区,依托现有厂房改建原料库及成品库,配套宿舍、食堂、办公楼等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主要生产设备:成型机、花纸烘干机、磨边机、空压机、微型自动分切机、折膜机、热切割制袋机、冷切割制袋机、三边封制袋机、边封机、冲床、注塑机、搅拌机、冷却塔等;主要原辅材料:密胺树脂粉、包装盒、加金花纸、塑料薄膜、聚丙烯树脂颗粒、色母粒、包装材料、普通花纸等;生产规模:年产密胺餐具10万个、包装袋5万个、塑料盆0.5万个、塑料桶4万个、塑料凳子0.5万个。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6万元

、废气。合理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对不同种类及性质的废气采取分类收集处理方式。(1)密胺餐具生产线预热工序、成型工序及配花加金工序废气(甲醛、非甲烷总烃),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投料工序及打磨工序废气(颗粒物),经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2)包装袋生产线热切割制袋及边封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和塑料盆、桶、凳子生产线注塑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以上经处理的有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相关排放限值要求;(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油烟排放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相关排放限值要求;(4)严格按照《洛阳市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洛环攻坚办〔2021〕18号)要求,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甲醛、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1)工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2)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危废应按规定处置。厂内固废、危废暂存间按照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其贮存能力应满足企业实际需求,危险废物设置专用容器储存,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委托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严格按照《报告表》制定的监测计划,对厂区各污染源进行监测,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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