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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顺华重工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铸件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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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7-16
来源: 伊川县环境保护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股,公示期为2021年7月16日--2021年7月20日。
电话:0379—69352277 传真:0379---69352277
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路18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9000吨铸件建设项目 | 洛阳顺华重工有限公司 | 伊川县绿色铸造产业园 | 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伊川县白沙镇孟村伊川县绿色铸造产业园,占地面积53333.3㎡;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耐磨件车间、碳钢车间、白模车间、机加车间、预留车间)、辅助工程(综合楼、门卫室、循环水池)、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2t中频炉(1熔炼、1保温)、4t中频炉(1熔炼、1保温)、数控切割机、手工切割机、泡沫雕刻机、搅拌机、电烘箱、消失模一体化落砂造型线、真空系统、有机酯水玻璃自硬砂造型线、落砂机、振动筛、有机酯水玻璃砂处理线、气割机、抛丸机、二保焊、砂轮机、热处理炉、淬火水池、压力机、退火炉、卧式车床、单柱立式车、镗床、龙门铣、摇臂钻床、立式砂轮机等;主要原辅材料:废钢、锰铁、铬铁、造渣剂、橄榄石粉、消失模泡沫板、木模、宝珠砂、石英砂、有机酯、水玻璃、浇口杯、丙烷、氧气等;生产规模:年产5500吨碳钢件、3500吨耐磨件;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 | 施工期重点要求如下: 1、施工期扬尘,必须严格按照《洛阳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洛环攻坚〔2021〕5号)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2、施工场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并配备8m³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临时旱厕收集积肥,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至次日早上6:00禁止施工,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4、原有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覆盖、合理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送当地垃圾中转站处理,禁止随意向环境中倾倒。 项目建成后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1)所有物料(原辅材料、成品)应全部进入车间,并设置干雾抑尘设施,不得露天堆放; (2)耐磨件车间:①中频炉熔炼区下沉,熔炼炉设置密闭集气罩,熔炼烟尘经收集后引入1#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及速率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排放限值要求;②消失模造型线密闭,落砂、筛分、除铁、砂冷却工序粉尘、浇注烟尘及切割浇冒口烟尘,经各自密闭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2#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消失模浇注采用负压真空浇注,产生的有机废气(苯、甲苯、苯乙烯、非甲烷总烃),经气水分离器冷却后连接至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与消失模造型线废气合并通过15米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及速率经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洛阳市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洛环攻坚办〔2019〕49号)相关排放限值要求;③设置封闭式打磨间和封闭式焊接工位;抛丸粉尘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打磨、焊接工序粉尘合并引入3#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白模车间内消失模制模工序泡沫板切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苯、甲苯、苯乙烯、非甲烷总烃),经集气装置收集后进入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打磨、焊接、抛丸及泡沫板切割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及速率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洛阳市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洛环攻坚办〔2019〕49号)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3)碳钢件车间:①中频炉熔炼区下沉,熔炼炉设置密闭集气罩,熔炼烟尘经收集后引入4#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及速率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排放限值要求;②消失模造型线密闭,(落砂、筛分、除铁、砂冷却)工序粉尘,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5#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的DA005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及速率经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洛阳市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洛环攻坚办〔2019〕49号)相关排放限值要求;③消失模浇注线与有机酯水玻璃浇注线产生的废气(烟尘、苯、甲苯、苯乙烯、非甲烷总烃),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6#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的DA006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及速率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洛阳市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洛环攻坚办〔2019〕49号)相关排放限值要求;④有机酯水玻璃砂处理线(落砂、筛分、砂冷却、离心)工序粉尘、切割浇冒口烟尘及抛丸粉尘,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7#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通过8#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后,与砂处理线粉尘合并通过15米高的DA007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及速率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洛阳市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洛环攻坚办〔2019〕49号)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4)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高于项目食堂3米的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相关标准要求; (5)严格按照《洛阳市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洛环攻坚办〔2021〕18号)及《洛阳市2020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洛环攻坚办〔2020〕14号)要求,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厂区内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苯、甲苯、苯乙烯、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洛阳市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洛环攻坚办〔2019〕49号)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1)该项目应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综合利用;(2)中频炉、砂处理配套720m³循环水池,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热处理配套540m³淬火水池,循环使用,不得外排;(3)食堂含油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经1m³隔油池和40m³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基础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1)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桶,分类收集,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废泡沫、电炉废渣、废耐材、废砂、废浇冒口、除尘器收尘灰、废金属颗粒等一般固废,在厂区东南角设置150㎡固废暂存间,分类存放,有利用价值的优先综合利用;废金属屑在机加车间设置8m³铁屑池,定期外售;废铁粒经收集后暂存于原辅材料区,回用于生产;(3)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规范设置一个20㎡的(防晒、防渗、防雨淋、防溢失)专用危废暂存间,专用容器存储,设置危废标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委托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 5、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文件要求,规范设置厂区各排放口。 6、严格按照《报告表》制定的监测计划,对厂区各污染源进行监测,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7、设置环境空气在线监测设备,并在厂区门口安装监测、监控信息显示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