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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2097日----202099日。

电话:0379—69352277    传真:0379---69352277

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路18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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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回收6万吨废钢项目

伊川县煌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伊川县白元镇谢庄村

河南景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伊川县白元镇谢庄村,占地面积6670㎡,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办公用房)及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箱式液压剪切机、液压非金属剪断机、压块机、气割机、行车、地磅、辐射检测仪等;主要原辅材料:废旧钢铁、氧气、丙烷、液压油等;生产规模:年回收废钢6万吨;项目总投资45万元,环保投资7.2万元。

  项目建成后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1)该项目必须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暂存后综合利用;(2)职工生活污水经10m³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清掏还田。

2、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1)原料、成品应全部入库,不得露天堆放;厂区主道路必须全部硬化,未硬化区域全部进行绿化或合理布置雾化喷淋;(2)严格按照《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20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办〔2020〕14号)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加强无组织废气治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3)①生产车间应设置密闭原料区及卸料区,并在顶部设置喷干雾抑尘装置,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量;②设置固定的切割作业区,废钢材氧气割过程产生的烟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再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及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4)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生产设备(压机、剪切机等)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应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文明作业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较近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1)职工生活垃圾应设置生活垃圾桶,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2)卸料过程中产生的卸料固废、分拣过程中产生的非金属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废,经20㎡固废暂存区暂存后,定期外售或合理处置;(3)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规范设置一个5㎡(防晒、防渗、防雨淋、防溢失)专用危废暂存间,专用容器存储,设置危废标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委托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采取合理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发生环境事故。

6、禁止收购含油(需拆解)、含危险品(废液化气罐等)的废弃物。

7、本项目应配备辐射监测装置,做好入库台账记录,避免废弃放射源混入废铁中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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