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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亚丰商砼有限公司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洛环解查(扣)字〔2024〕6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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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2-19
来源: 伊川县环境保护局
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洛环解查(扣)字〔2024〕6003号
被申请单位名称:伊川县亚丰商砼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9090600463B
地址:洛阳市伊川县水寨镇水寨村
法定代表人:韩汉中
我局于2024年1月25日依法对你单位未按照《洛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预警响应的通知》(洛环委办(2024)6号)要求落实停产的违法行为作出《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查封(扣押)决定书》洛环查(扣)字〔2024〕6003号,决定对你单位年产8万立方混凝土项目配电柜一台、中控机一台予以查封,查封设备原地保存于该单位(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19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四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的;”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扣押),于2024年2月19日解封。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