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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伊川县环境保护局设6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计划股、污染控制股、开发监督股、生态保护股、政策法规股。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伊川县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地方性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制定各类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制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伊川县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乡级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县政府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问题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乡(镇)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县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

8)负责全县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话筒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9)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执行国家、省、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督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县环境监测网和全县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组织协调全县有关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

11)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伊川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负责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739.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2594.49万元。上升5.60%

三、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273.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3.06万元,占99.52%;其他收入10.9万元,占0.48%。

四、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67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3.88万元,占79.75%;项目支出541.86万元,占20.25%。

五、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72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2594.49万元,上升5.18%。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4.8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6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0.68万元。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4.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5万元,占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43万元,占0.5%;节能环保支出2624.86万元,占98.5%;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08.09万元,支出决算为2,66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1.20万元,支出决算为2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0.67万元,支出决算为1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7%。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2166.22万元,支出决算为,262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17%。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2.98万元。与2016年相比1958.93万元,上升8.37%。其中:人员经费1,667.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55.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47.41万元,完成预算的98.77%。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9.57万元,占83.46%,完成预算的98.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84万元,占16.54%,完成预算的98%。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9.57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9.5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40万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减少此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7.84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84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7.93万元,下降1.13%。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5.05万元,较2016年度481.77万元,下降5.55%。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环境保护局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

环保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