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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收入决算表.xls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支出决算表.xls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二)承担规范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三)承担优化配置全县国土资源的责任;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不含林木林地权属管理);

(五)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责任;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十三)依法负责全县国土资源有关费用的征收、使用和资金管理;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伊川县国土资源局包括32个科室及14个国土资源所、5个矿管站,截止201712月31日,我单位行政在职人员72人,事业在职人员288人,离退休人员80人。

 

、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57.2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66.59万元,下降37.35%。主要原因是部分收费项目取消,规费征收减少;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各项费用开支有所降低。

 

、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471.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1.53万元,占100。

 

、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94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6.93万元,占80.89%;项目支出372.45万元,占19.11%。

 

、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57.2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02.18万元,下降36.03%。主要原因是部分收费项目取消,规费征收减少;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各项费用开支有所降低。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6.9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0.8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7.6万元,增长14.3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社会保障缴费比例上调等。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6.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5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6.3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82.02万元。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6.93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197.6万元,增长14.3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社会保障缴费比例上调等。其中:人员经费1131.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445.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6万元,支出决算为104.34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1.5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33万元,下降0.32%。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4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1.27万元,下降30.9%。

 

、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2.45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国土资源局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3.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4.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 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各单位“本级横向财政拨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年末)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除事业单位经营亏损和事业单位行业会计制度明确可列负结余的情况外,一般不应有负数。本栏数据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部门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0.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如司法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司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1.教育(类)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如市教育局等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2.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1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15.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如卫生部门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6.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如环保部门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7.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如国土部门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耕地开发、土地整理支出。

18.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水利部门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水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9.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如水利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交通运输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2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如国资委机关(含监事会)所属单位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22.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支出:指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如国土部门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3.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24.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25.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27.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应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填列。

      28.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国土资源局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