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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统战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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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9-18
来源:
中共伊川县委统战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二〇一八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伊川县委统战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伊川县委统战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开展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向县委反映全县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县委同党外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县委委托,召开党外人士通报会、座谈会;做好选拔、培养、推荐和考评代表人物工作。
3.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的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打击邪教和境外宗教敌对势力分裂祖国活动。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6.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中共伊川县委统战部是中共伊川县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县委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参谋和助手。机构设置有办公室、民族宗教局、工商联、台侨办,合署办公。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中共伊川县委统战部共有编制9人,其中9个行政编制,在职职工为9人,离退休为1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2017年度伊川县委统战部决算公开(二).xls)
第三部分
2017度部门决算情况
(详见:2017年度伊川县委统战部决算公开(三).DOC)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2.4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145.3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两名特岗人员的工资、社保缴费、公积金等相关经费。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72.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72万元,占1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7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39万元,占1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82.4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45.3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两名特岗人员的工资、社保缴费、公积金等相关经费。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3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7万元,10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两名特岗人员的工资、社保缴费、公积金等相关经费。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3.01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84万元,占1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5.54万元,占3%。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62.99万元,支出决算为17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单位新增两名特岗人员的工资、社保缴费、公积金等相关经费。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4.94万元,支出决算为143.0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两名特岗人员的工资、社保缴费、公积金等相关经费。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39万元。与2016年相比,135.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单位新增两名特岗人员的工资、社保缴费、公积金等相关经费。其中:人员经费125.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保缴费等;公用经费45.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预算的97%。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6万元,完成预算的97%;不存在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维护费等。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维护费用减少。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伊川县委统战部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中采取事后评价办法。对统战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资金管理不存在不合规支出的情况,不存在超标准支出的情况,财务制度健全,且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从绩效看,保证了2017年统战工作顺利完成,监督职能的顺利实施,实现了预算申请时设定的预期目标。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92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委统战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