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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伊川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二〇一八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伊川县委政法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伊川县委政法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实施。

4、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协调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6、组织、推动全县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

7、研究制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与组织部门共同做好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考察、推荐、管理工作|:协助纪检、检查部门查处政法系统干警的违法、违纪案件。

8、指导乡镇和县直各单位政法、综治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县政法委机关内设6个职能科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县政法委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职工24人,离退休人员8人。
    二、部门2017年度决算表格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以上表格均见附件。其中因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三、部门2017年度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是收入总计1220.97万元。

二是支出总计823 .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89万元,占59.85%;项目支出330.58万元,占40.15%主要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472.33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决算316.6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25.43万元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2017年度伊川县委政法委员会决算公开(二).xl


第三部分

2017度部门决算情况


(详见:2017年度伊川县委政法委员会决算公开(.DOC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20.9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939.7万元,100%。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入人员及职工工资、社保缴费、公积金等经费上调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220.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0.97万元,占1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823 .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89万元,占59.85%;项目支出330.58万元,占40.15%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20.9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939.7万元,100%。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入人员及职工工资、社保缴费、公积金等经费上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3.4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6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入人员及职工工资、社保缴费、公积金等经费上调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3.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2.33万元,占57.35%;公共安全(类)支出316.66万元,占38.4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43万元,占3.0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9.05万元,占1.10%;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2.89万元。与2016年相比,371.66万元,32%。变动的主要原因:单位调入人员及职工工资、社保缴费、公积金等经费上调。其中:人员经费265.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公用经费227.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等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接待制度,未发生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85万元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中共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委政法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中共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委政法委员会.xls

2017年度伊川县委政法委员会决算公开(一).doc

政法委决算公开表8.xls

政法委情况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