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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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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9-19
来源:
伊川县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伊川县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内设13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法制室、财务审计股、人事教育股、注册登记股、行政许可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流通监管股、餐饮食品监管股、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股、信用信息监督管理股。下设17个机构:执法监察大队、专业管理所、投诉中心、城区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所、鸦岭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所、鸣皋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所、白元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所、水寨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所、白沙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所、吕店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所、江左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所、彭婆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所、平等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所、高山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所、酒后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所、葛寨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所、半坡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所。
伊川县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规划和监管程序、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负责本县市场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等工作。
(2)负责本县管辖范围内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违法经商行为;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
(3)承担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依法规范和维护全县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相关责任,负责监督管理有关市场交易行为;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质量安全监管;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及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5)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走私贩私违法行为;协助开展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
(6)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全县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企业年度信用抽检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规范直销行为与打击传销活动,组织查处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8)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违反商标使用规定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调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推荐省著名商标;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办理相关广告登记;负责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法广告。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信息、商标、广告相关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0)负责开展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11)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2)负责全县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3)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伊川县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人数157人,其中:行政编制128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编制27人(个协5人,消协4人,事业工勤2人,药检所16人)。年末实有人数208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20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在职人员25人(个协2人,消协3人,事业工勤2人,药检所18人);离休2人;退休59人。
二、决算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155.6万元。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110.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8.86万元,占99.4%;其他收入11.87万元,占0.6%。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01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3.12万元,占84.2%;项目支出318.03万元,占15.8%。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111.16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9.2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9%。
(2)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9.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12.30万元,占7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1.25万元,占1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395.71万元,占19.7%。
(3)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02万元,支出决算为200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23.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6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交通补贴支出;‚增加工资,目标考核奖。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55.7万元,支出决算为16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伊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伊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事务较大,支出变大。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7.28万元,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食品安全事务越来越被关在,监管任务也越来越繁重,致使支出也越来越变大。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6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越来越被重视,日常检查工作成为常态化。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7万元,支出决算为20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抚恤金支出;‚增加离退休费;ƒ离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1.22万元。人员经费1579.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费;公用经费111.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维修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劳务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9.18万元,支出决算为49.85万元,完成预算的6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业务招待费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7.9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7.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7.9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1.91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1万元。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52个、来访人员92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83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共有车辆2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0辆、其他用车3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