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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煤炭工业局2017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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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9-19
来源:
伊川县煤炭工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我单位内设17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生产技术服务股、安全检查股、煤矿安全执法监察大队、马岭山煤管站、宝雨山煤管站、高山煤管站、伊川县煤矿职工培训中心、测绘队、监察室、抢险物资供应站、半坡办事处、运销股、绩效办、工会、驻矿办。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工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研究制定发展伊川县煤炭行业的行业规范和各种宏观管理制度。
2、按政策授权依法行使煤矿安全执法监察职权,受理行政辅复议职能。依法监察煤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对重点煤矿安全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3、编制全县煤炭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煤炭工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发展煤炭的综合利用、多种经营和第三产业开发;搞好煤炭行业节能、环保工作。
4、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对各种投资渠道、多种经营形式的煤炭企业实行行业管理和宏观管理;对重大煤炭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查,并提出立项审议;协调各种煤炭建设项目的内外部关系。
5、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监督管理煤矿的安全秤;组织抢救煤炭行业各种灾害事故,会同有门部门或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6、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的科技、教育工作,推广最新科技成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矿长资格证的管理;负责对乡镇煤矿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进行培训。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单位共有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73人;在职职工160人,离退休人员21人。
第二部分
附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60.7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7.76万元,增长34.51%。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关闭煤矿补助收入增加。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096.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6.0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10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8.08万元,占87.56%;项目支出137.5万元,占12.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60.7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7.76万元,增长34.51%。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关闭煤矿补助收入增加。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5.5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7.26万元,增长38.4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关闭煤矿补助收入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5.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5万元,占1.6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4.34万元,占0.39%;节能环保(类)支出137.5万元,占12.44%;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945.59万元,占85.53%;商业服务业(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42.54万元,支出决算为1,10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2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关闭煤矿补助收入增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8.08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169.76万元,增长21.2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关闭煤矿补助收入增加。其中:人员经费679.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288.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3万元,支出决算为31.65万元,完成预算的95.0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0.35万元,占95.91%,完成预算的94.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9万元,占4.09%,完成预算的9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0.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0.35万元。主要用于煤矿安全检查。 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1.71万元,下降5.33%,主要原因是制度完善,加强管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9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05万元,下降4.07%,主要原因是制度完善,加强管理。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煤炭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0个、来访人员7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了绩效管理。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47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173.02万元,增长149.8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关闭煤矿费用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煤炭局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四、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