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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检察院2017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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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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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机构设置及职责
办公室:负责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暑、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文件起草、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传真通讯、文电处理、检察信息及内部刊物编撰工作;负责机关值班安排、办公秩序管理工作;负责领导批办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和人民监督员联系工作。
政治处:协助县委负责本院机关党建和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县委和上级院负责对本院领导班子的考核、配备及后备干部的考察管理工作,以及检察官、司法警察的管理、考核、晋级、晋衔等工作;协助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本院干部教育培训、考核、任免、调配、工资、奖励、人事档案管理及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协助编制部门管理本院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目标考核管理、对外新闻宣传工作。
侦查监督科:负责全县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逮捕工作;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或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审查逮捕业务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规定。
公诉科:负责全县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对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支持抗诉等工作。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全面承担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等职责。
反贪污贿赂局: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涉嫌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职务犯罪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工作;结合办案,研究分析贪污贿赂等犯罪的特点、规律、协助预防部门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侦查指挥中心:负责对职务犯罪大案要案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统一管理案件线索和涉案信息。
反渎职侵权局: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涉嫌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工作;介入全县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结合办案,研究分析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协助预防部门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监所检察科:负责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对虐待被监管人员、私放在押人员、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负责受理被监管人员的控告、申诉;查办服刑罪犯不服人民法院复查驳回仍有错误可能的申诉案件。
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民事行政经济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对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或当事人不服提出申诉发现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和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提出抗诉工作;对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未审结案件、民事审判、执行活动中的各种违法情形实行监督。
控告申诉检察科:负责控告、申诉、举报和刑事赔偿工作;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检举和控告;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案件线索进行初查;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承办由本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
职务犯罪预防局: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研究、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预防措施和对策;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检察技术科:负责本院刑事侦查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负责本院检察信息网络和通讯网络系统的管理;研究和推进科学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利用与发展。
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检察调研工作,对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及检察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案件管理中心: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执法规范检查,案件质量评查,案件信息查询,检察业务统计、分析等工作。
计财装备科:负责计划财务装备统筹计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基本建设、经费申请、核算及管理,各种装备物资的统一购置、分配;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负责保护本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参与搜查、执行传唤、执行拘传、送达法律文书、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协助追捕逃犯;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负责本院办案场所的安全保卫,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纪检监察科:负责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受理检察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通过执法监察、检务督查等形式,加强对检察队伍和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本院基础设施建设、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大楼管理、车辆管理、公务灶、绿化、爱国卫生、交通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办公条件的改善,提供各项后勤服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伊川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内设19个职能科室以及后勤管理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71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职工82人,离休人员2人。
二、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为2247.0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为1260.35万元,增长78.29%;2017年度支出为2118.1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支出为1404.09万元,增长50.85%;主要原因为2016年度部分案件未办结,费用在2017年度支出,同时,2017年度协助上级办案及上级交办案件增多。
三、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247.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5.47万元,占99.93%;其他收入1.6万元,占0.07%。
四、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11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9.98万元,占43.91%;项目支出1,188.13万元,占56.09%。
五、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2247.0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为1260.35万元,增长78.29%;2017年度支出为2118.1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支出为1404.09万元,增长50.85%;主要原因为2016年度部分案件未办结,费用在2017年度支出,同时,2017年度协助上级办案及上级交办案件增多。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1.8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4.09万元,增长50.8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部分案件未办结,费用在2017年度支出,同时,2017年度协助上级办案及上级交办案件增多。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1.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932.15万元,占9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7万元,占6.9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31.96万元,占1.51%;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3.68万元。与2016年相比,862.71万元,增加7.07%。其中:人员经费744.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生活补助、抚恤金、采暖补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96万元,主要包括:职工医疗保险、生育险。
八、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8.44万元,完成预算的94.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把控招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6.76万元,占98.45%,完成预算的94.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9万元,占1.56%,100%完成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6.7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23.31万元,购置车辆2台,为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3.4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年审、保险等。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9万元。其中: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72个、来访人员43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院无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5.9万元,较2016年度316.95万元增长18.59%。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4.77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殊执法执勤用车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