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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广播电视局2017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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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9-19
来源:
伊川县广播电视台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伊川县广播电视局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管
全县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位于伊川县城人民西路77号。
2、机构设置
主要为办公室、人事财务室、督查办、总编室、广告管
理股、新闻中心、节目制作中心、有线电视台等。
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工作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
府的工作部署,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和宣传基调,组织和领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对广播电视节目进行审查把关。
(2)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法规、制度、标准和事业发展
规划,参与制定和实施全县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规划和
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接收和通过信
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
(3)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法规、制度、标准和事业发
展规划,参与制定和实施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接收和通过信
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
(4)对全县电台、广播站、电视台、转播台、差转台、地
面卫星接收站、有线电视台的建立和撤销,进行审核和报批。
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的行业管理和农村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申报教育电视收转站的建立,撤销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销售。
(5)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行业新闻、播音、工程系列专用技
术职务的审查、申报工作。
(6)按照国家广播电视电影总局、省局市广播电视局的规
划,对全县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建设并进行管理,制订全县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政策,制度,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广播电视技术标准,指导落实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按照有关规定监督管理,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使用广播电视专用频段、广播电视频率和功率等技术参数,参与制订全县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7)研究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全县
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培养各类专业人才,组织系统内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主要内容的职工教育。
(8)负责全县影视制作经营机构的审核、申报、审批和管
理,会同有关部门对音像制品进行审查和管理。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36.0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673.67万元相比减少37.59万元,占5.6%。主要原因是广告收入持续下降。
三、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456.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6.08万元,占100%;
四、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57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08万元,占78.98%;项目支出121.36万元,占21.02%;
五、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总计均为636.0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总计各673.67万元,5.6%。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收入持续下降。全年无基金收入及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7.4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03万元,10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专项资金开支121.36万元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7.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68.89万元,占98.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5万元,占1.5%;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7.27万元,支出决算为57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主要是我单位属定额补助单位,执行收支两条线,年初预算时考虑往年情况广告收入估计较大,在本年度受各方面因素影响,收入下降较多,致使预算与决算存在差异。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6.08万元。与2016年的486.03万元相比,减少29.95万元万元,下降6.16%。变动的主要原因:。其中:人员经费350.12万元,2016年人员经费为370.49万元,减少20.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8.49万元、津贴补贴190.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46万元、退休费5.31万元、生活补助为3.24万元、住房公积金为18.24万元,采暖补贴2万元。;公用经费105.96万元,2016年公用经费为115.54万元,减少9.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07万元,印刷费2.53万元。手续费0.068万元,水费0.51万元,电费12.06万元,取暖费4.12万元,差旅费4.53万元,维修费3.76万元,培训费、公务接待费0.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6.2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7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42.28万元。
八、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35万元,支出决算为9.98万元,完成预算的96.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办事,制定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车辆运行费用严格进行管理,没有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现象和公车私用现象发生。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出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占100%,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25万元,占100%,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3万元,占66.4%,完成预算的66.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出境等支出本年为0。
2017年度没有出国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2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用油5.55开支万、维修开支1.9万元、保险1.8万元等开支。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10.33万元相比,减少了1.08万元10.4%,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办事,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尽量减少跑冒滴漏,压缩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3万元,主要用于市局、省网络公司、其他县区来往接待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1.22万元相比,减少0.49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办事,制订切实可行的公务接待制度,对公务接待费用进行严格管理,没有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行为,我单位按照规定,对三公经费定期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广播电视局2017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7个、来访人员4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九、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大了推进绩效管理力度,建章立制,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开展绩效运行跟踪全过程监控,认真组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结果运用,增强绩效约束,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范围,选择重点项目实行重点绩效评价,提高了单位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意识,逐步在项目实施中实行绩效跟踪评价工作,形成预算前期有目标审核,预算执行有跟踪评价,预算结束有绩效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机制,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探索试行评价结果和资金分配挂钩机制,提高了财政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支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按时完成了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支出业务。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60.91万元,其中办公费7.07万元,印刷费2.53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0.51万元,电费12.06万元,取暖费4.12万元,差旅费4.53万元,维修费3.76万元,公务接待费0.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6.28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省市台播出费用,购买节目款订阅报纸等开支。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05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2.76万元,主要包括电脑4台,空调2台,专用设备购置42.28元,主要为导播系统1套、录像机3台、编辑机4台及其他专用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广播电视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单位没有五十万、一百万以上的设备。
十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