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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公安局2017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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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9-19
来源:
伊川县公安局
2017年收支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伊川县公安局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领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及时准确地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情况,分析形势,为中共伊川县委、伊川县人民政府和洛阳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预防、打击犯罪和整治治安等有关对策。负责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刑事和治安案件的侦查工作。
3、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以及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4、负责出、入境管理等公安外事事务,组织实施警卫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5、负责城区治安巡逻、防爆、反恐及110动态处警工作;依法维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正常秩序。
6、负责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指导、组织开展群众性治安保卫和治安防范工作。
7、负责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及行动技术工作,运用行动技术获取情报信息,参与重大案件的侦查,参与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
8、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等工作;负责对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承办案件的审批、报捕和移送起诉工作。
10、负责全县的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侦查工作。
12、负责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建设。
13、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的计划、申报、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负责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14、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工资待遇、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公安宣传和警衔管理工作。
15、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督查、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负责或协助对公安队伍违纪案件的查处。
16、承办中共伊川县委、伊川县人民政府和洛阳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伊川县公安局内设9个执法勤务机构、7个综合管理机构、14个派出机构、2个监管场所,主要职责是:
1、警令部
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督办工作;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机要、保密、通信、档案管理工作。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内安全工作。
3、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指导、组织刑事犯罪侦查工作;负责“扫黑除恶”、反恐怖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负责机动车辆管理工作;承担道路交通安全巡逻任务。
5、治安警察大队
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和户口、居民身份证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查处;负责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工作。
6、经济犯罪侦察大队
负责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制定预防、打击对策,侦察涉税犯罪、金融犯罪、公司犯罪等经济犯罪案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7、巡特警大队
预防、制止犯罪行为和处置突发事件;参加处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参与处置灾害事故,抢救人员和财物;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对规定范围内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紧急处置;巡查辖区安全防范情况;提示有关单位、居民消除不安全隐患;负责群众报警、求助的处警工作;执行上级交办的任务。
8、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加强国际互联网信息监控,有效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排除信息安全隐患和防治计算机病毒疫情,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含网吧)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9、国土资源警察大队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土地管理及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有关方针政策,依法查处非法开采、越层越界开采、破坏性开采、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以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行为。
10、政治处
负责全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及全县公安民警工资待遇、警衔、职称评定的管理和人民警察录用报批等工作;负责并指导全县公安民警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党务、团委、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离退休民警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宣传工作。
11、督察大队
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督察;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12、法制大队
负责研究执法中的问题和对策,组织和开展案件审核、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内容的执法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承办案件的审批和报捕移动起诉工作。
13、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局财务管理、装备管理、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后勤服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14、控告申诉股
负责指导检查全县公安信访工作,处理查办来信来访及上级交办的案件,定期综合分析、督办、协办信访案件。
15、出入境管理股
组织、指导和监督持有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出入境、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对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依法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外事工作。
16、派出机构
城区户籍派出所1个:城关派出所。乡镇户籍派出所13个:鸦岭派出所、高山派出所、平等派出所、鸣皋派出所、酒后派出所、葛寨派出所、白元派出所、水寨派出所、白沙派出所、半坡派出所、江左派出所、吕店派出所、彭婆派出所。主要职责是维护辖区内的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侦查、处理辖区内的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负责辖区内实有人口管理、身份证管理;负责辖区内的消防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社区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
17、看守所
依法对在押人员羁押看管,负责在押人员的深挖犯罪和教育转化工作,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监所安全。
18、行政拘留所
依法对被行政拘留的人员进行看管,负责在押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深挖犯罪,确保安全。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共有编制人数463人,其中:行政编制461人,事业编制2人;离退休2人。
二、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954.4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均为6,935.53万元,上涨14%。主要原因是新增“Y家系及DNA数据库”建设经费,城区视频监控建设,社会面联网工程维护经费,聘请各村治保主任281人补助等。
三、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7,954.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54.4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四、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7,0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5.77万元,占74.96%;项目支出1,775.43万元,占25.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支出0万元,占0%。
五、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954.4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935.53万元,上涨14%。主要原因是新增“Y家系及DNA数据库”建设经费,城区视频监控建设,社会面联网工程维护经费,聘请各村治保主任281人补助等。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91.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35.53万元,上涨1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Y家系及DNA数据库”建设经费,城区视频监控建设,社会面联网工程维护经费,聘请各村治保主任281人补助等。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9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万元,占0.07%;公共安全(类)支出6,492.47万元,占91.5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1.98万元,占6.5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132.25万元,占1.86%;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41.32万元,支出决算为7,091.2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15.77万元。与2016年相比,3063.89万元,上涨7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执行上级津贴补助。其中:人员经费5,197.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118.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其他商品服务等。
八、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0.44万元,支出决算为270万元,完成预算的9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66.56万元,占98.57%,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4万元,占1.43%,完成预算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66.5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66.5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日常处警、安保巡逻等。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6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4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44万元,公务接待76次,接待人数1159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办案、检查工作等。
九、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成效。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逐步推进”的原则,着重开展重点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严格依照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规定,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标准,自评结果优良。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09万元。主要用于水电费、物业费、消防维护费等项目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公安局共有车辆7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