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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各部门、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及时、完整、准确,实现政府采购信息的全流程公开透明按照工作安排,我县2022年1月20日开展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按照工作安排,2022年1月20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已公开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信息进行监督检查1月20日—1月30日,各代理机构、采购单位对所有时间段已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互联网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包括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变更公告、结果公告、废标公告、合同公告、验收结果公告、单一来源公示、其他公告等信息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2月7日-2月10日,县财政部门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了抽查。我县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不存在表述性问题和关键词语错误的问题。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