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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由县领导担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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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7-05
来源: 应急管理局
伊安委〔2020〕14号
伊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由县领导担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县安委会同意,成立伊川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领导小组。
专项领导小组组长名单如下:
郝 爽(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督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领导小组组长
督导属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领导小组组长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
电力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
卫学军(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城乡建设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
姜 斌(副县长):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
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
民爆行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
赵艺峰(副县长):
校园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
民政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
李伟东(副县长)
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
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
常光磊(副县长):
农业农村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
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
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
水利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组长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组长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2021年5月31日
伊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