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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伊川县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就伊川县公路局滨河东路新建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费用项目(四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伊川县公路局滨河东路新建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费用项目(四次),伊川政采谈判(2019)0077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伊政采【2019】099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投资,224000.00元。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4.1采购内容:伊川县公路局滨河东路新建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4.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伊川县伊河东岸,北起高新四路,向南依次与创新路、文化路、平泉路、志远路、豫港大道、伊龙大道平交,南至伊龙桥南,新建工程全长约8.7公里。

4.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全部成果。

4.4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4.5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包。

    五、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应包含该项目服务或服务之类别;

    2、供应商须具备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或经济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4、供应商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规划编制项目业绩;

    5、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谈判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并提供劳动合同或2018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

    6、供应商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7、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含)以来任意3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禁止参与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附于响应文件中加盖单位公章。)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七、代理服务费收取:向成交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八、获取谈判文件及报名时间: 2019年 8月16日08:30至 2019年 8月20日17:30。

    九、获取谈判文件及报名方式:

    1、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如投标人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18567666420,18567666421)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

    十、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9时00分。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三室(伊川县商都东路智慧政务服务中心4楼D区)。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响应文件外,谈判时需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三份(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版响应文件整体密封包装,外包装材料上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yggzyjy.cn)。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伊川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伊川县立奇商务大厦A区8楼

    联系人: 苏女士

    电  话: 0379-68354999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148号宝龙城市广场1期8幢1-901

    联系人: 刘女士  郭先生

    电  话:0379 -80859901                           

    十四、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 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