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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水利局关于伊川县先锋渠与文化路交叉口倒虹吸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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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3-16
来源: 陶园
1.招标条件
依据伊川县财政局伊政采【2017】018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本招标项目伊川县先锋渠与文化路交叉口倒虹吸工程己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伊川县水利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川县先锋渠与文化路交叉口倒虹吸工程。
2.2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伊川县先锋渠与文化路交叉口处,倒虹吸为钢筋砼结构,采用竖井与暗涵相结合,全长148m,暗涵长120m,2.0*2.5m。
2.3招标编号:伊公采购代【2017】 023号。
2.4工程实施地点:伊川县。
2.5工程造价:总投资约1166800元。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0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4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河南省水利厅备案(报名时提供河南省水利网截图)
3.5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6 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公告期间内)。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16日至2017年0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在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303室)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承诺书(5)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河南省水利厅备案(提供河南省水利网截图)(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注: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小组独立负责。
以上所有证件报名时须验证原件提供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一套(存档)。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报名时领取。
5.2招标文件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06日上午09时3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17年04 月 06 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第一开标室(306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川县水利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68359956
地址:伊川县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379-65786688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国宝大厦1110
邮箱:hnxjwt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