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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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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2-18
来源: 县科技和工业化信息局
2月15日,伊川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伊政〔2020〕5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1.问:《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各项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经县政府研究并由县委同意出台了该《意见》。《意见》从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强化政策支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6条政策措施。
2.问:企业如何开展复工复产审批?
答:按照县委“抓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都要硬、两手都要赢”的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企业复工复产必须做好科学管控,坚持“两不准、三从严”(不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不准复工复产、不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不准复工复产,严格标准、严格验收、严格审批),做到从严审批。计划复产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管控要求的基础上,向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复产申请并经现场验收后,按流程进行审批。2家市级重点企业由县政府审核后,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各行业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县科工局:69366819,县商务局:68333129,县市场监管局:68333352,县文化广电旅游局:68332391,县农业农村局:68333203)
3.问:企业如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答: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防控措施,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加大重点部位消毒清扫和通风力度,采取灵活、分散方式保障员工用餐、住宿,严禁出现“扎堆就餐”“大通铺”等现象。重点做到“六个必须”,即必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必须每日对企业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毒消杀防疫;必须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必须对企业进出车辆、人员进行登记、检测,每日对全体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必须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确保疫情防控全覆盖、无盲区。
4.问:企业如何办理应急运输通行证?
答:目前应急运输通行证分为跨省应急运输通行证(A证)、省内应急运输通行证(B证)和市内应急运输通行证三类。跨省应急运输通行证(A证)适用于跨省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省内应急运输通行证(B证)适用于省内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的运输;县内应急运输通行证适用于伊川县辖区内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三类通行证由县科工、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对企业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后,转送县交通运输局审核办理(县交通运输局咨询电话:68333191)。其中,各类应急物资、重点生产物资运输由县科工局出具初审意见(县科工局咨询电话:69366819),生活物资运输由县商务局出具初审意见(县商务局咨询电话:68333129),畜牧业生产资料运输由县农业农村局出具初审意见(县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68333203)。
5.问:哪些企业可享受贴息政策?贴息标准和期限是多少?企业如何申请贴息资金?
答:列入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河南省重点医用物品和重点生活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企业,可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由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企业向县财政部门申请贴息,县财政部门汇总上报,由上级财政部门汇总本地区贴息申请并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后,向省级财政部门拨付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地方企业。(县财政局咨询电话:68333597)
6.问:还贷周转金滞纳金有何减免优惠政策?如何申请?
答:一是免收部分费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含放假调休日)期间免收滞纳金。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县大多数企业包括金融机构复工复产时间在2月9日后,为减轻企业负担,免收2月3日至2月9日之间超期使用市级还贷周转金产生的滞纳金。二是降低滞纳金收取费率。自2月10日起(含之前办理、目前在用业务),周转金使用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可免费使用5个工作日,从第6个工作日开始滞纳金计收由原来每天1‰降至每天0.5‰。减免不需要另外提出申请,凡是在上述时间内的业务和应缴滞纳金,均按照该优惠政策执行。(县科工局咨询电话:69366819)
7.问:企业如何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答: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条件的参保单位,首先,登录“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http://wgbt.mohrss.gov.cn)实名登记并填报相关信息。之后,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模块进行网上业务办理。审核通过的企业,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县社保中心咨询电话:69368361,县人社局咨询电话:68366350)
8.问:企业如何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答:县本级参保企业,由企业向县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企业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县社保中心。县社保中心审核后,由县税务部门落实,县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县人社局咨询电话:68366350)
9.问:企业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业务?
答: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5%;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最长1年。申请企业需携带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文件、伊川县住房公积金缓缴审批表、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或依法批准的社保缓缴文件等资料,到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伊川管理部咨询电话:68361929)
10.问:受疫情影响纳税人如何办理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纳税款?
答:受疫情影响,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有困难的,可以在申报纳税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已决定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到2月24日,受疫情影响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申报期延长后办理纳税申报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申报。受疫情影响已申报但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在申报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县税务局咨询电话:69366952)
11.问:疫情防控期间,减轻企业用电用气负担的措施有哪些?
答:供电保障方面,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涉及国计民生的省、市重点项目企业,资金困难的,经县政府审批后,供电公司实施“欠费不停供”。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的企业,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不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3个月内保持不变”“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限制。对因疫情防控引发的企业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更、暂停及其恢复等业务,实行“当日受理、次日办结”、“先办理、后补材料”,全力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对因抗击疫情需要扩大产能的用电企业,如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结算基本电费,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部分按实收取,不再加收两倍基本电费。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类新办企业、扩大产能企业的用电需求,开辟办电绿色通道,火速办电,确保快速可靠用电。
燃气保障方面,燃气公司对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燃气供应,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对于用气普表用户,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缴。对于IC卡表和物联网表用户,燃气公司营业厅在疫情防控期间正常营业,保障用户正常用气。
12.问: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快防疫物资生产有何支持政策?
答:为推动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扩大产能,省工信厅、财政厅拟对企业转产、扩产口罩等紧缺防疫物资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专项资金支持。资金支持采取后补助方式,补助额度最高为项目设备、软件购置(租赁)投资的30%。相关企业可向县科工局进行咨询申报。(县科工局咨询电话:69366819)
13.问: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科技创新方面有何支持?
答:为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对企业申报市级及市级以上研发中心、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技术引进以及创新平台方面的申请,县科工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部正常受理。(县科工局咨询电话:69366819)
14.问:企业如何通过更方便快捷的方式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税费缴纳、水电燃气费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等业务?
答:企业和群众可以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洛阳政务服务网”(http://luoyangzw.gov.cn)、“伊川县政务服务网”(http://lyyc.hnzwfw.gov.cn/)、“豫事办APP”和掌上工商、税务、水电燃气、住房公积金等业务APP、微信公众号,网上掌上办理相关业务。
15.问:到县智慧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紧急特殊业务如何实现“预约办”“自助办”?
答:春节期间,县智慧政务服务中心所有业务正常办理,同时实行急办事项预约办理工作机制,如有急办事项,可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拨打相应业务窗口电话进行咨询、预约。县智慧政务服务中心将安排专人值守咨询、预约电话,提供详细的解答和网上办理指导。如无急办事项,建议尽量不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到县智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
16.问:企业因疫情产生违约风险,如何寻求法律援助?
答:可拨打县法律援助中心值班电话68333159寻求服务。服务热线开设专门席位,安排值班律师,免费解答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咨询,帮助企业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纠纷、维护权益。
文件链接:http://www.yichuan.gov.cn/html/1//2/10/13/42/462/6644.html
解读机构:县科工局;解读人:陈沛;联系方式:69366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