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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洛阳市农村土地确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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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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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召开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会,并按照此前发布的《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洛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展开,至2016年底,洛阳市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
计划:今年3个县(市)区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015年,在洛阳市9个县(市)的9个行政村,3349户农民、1.2万亩土地成为土地确权试点。
《意见》提出,今年,洛阳市偃师市、孟津县、栾川县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其他县(区)以及高新区、伊滨区、龙门管委会要在扩大试点基础上统筹安排工作进度,力争2015年年底前完成一个乡(镇)以上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鼓励整县(区)推进,确保全市2016年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据悉,2015年我省被国家确定为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推进试点省,根据省政府要求,2016年全省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据介绍,《意见》所提出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保证了每块土地都有承包人,将有效避免土地的权属矛盾纠纷,有利于土地管理、整合,激活生产要素。
意义:将有利于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
根据《意见》,各地将通过调查实测,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用途、地类、等级等情况,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颁证能为农民带来哪些实际效益?“农民不仅可以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融资,即使外出务工或者进入城市生活,也可以放心地进行土地流转,这将有利于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也有利于推进城镇化建设。”洛阳市农业局局长归宝辰说,此次土地确权颁证同时也将加速建立归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为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强有力的物权保障。
“土地确权后,流转土地将更加规范,如果土地可以作为资产进行评估抵押,将有效缓解农企面临的融资难题。”伊滨区的承包种植大户王红宾说。
《意见》还明确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方式方法,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鼓励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组织农户互换并地,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对于经济基础和群众思想基础好的村,也可直接进行股份制改造,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
监督:加强相关经费管理,严禁借机增加农民负担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中明确规定,确权登记颁证试点要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稳步组织实施,应坚持“三不变,一严禁”,即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户承包地块和面积相对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此外,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动或者灭失时,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并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根据《意见》,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国土资源部门免费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中央和省财政分别按照每亩10元和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市级财政也将给予适当补助。对2015年整县(市、区)推进的地方,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时优先给予保障。各县(市、区)根据实际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管理,严禁借机增加农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