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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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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7-12
来源: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构建生态环境建设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升湿地保护修复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洛阳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批示要按照省里要求,制定洛阳市实施方案。市林业局成立文件起草小组,多次召集县区湿地主管部门负责人研究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初稿完成后,先在系统内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讨论稿。又先后向市发改委、财政局等9个市直相关委局和水利部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陆浑水库管理局、故县水利枢纽管理局等3家单位征求意见,并再次修改完善,于2018年5月9日,在市政府第119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七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一是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治国新理念,按照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新要求,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全面保护湿地,强化湿地利用监管,推进退化湿地修复,提升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洛阳提供重要保障。二是基本原则。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原则;全面保护、分级管理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综合协调、分工负责原则;注重成效、严格考核原则。三是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49683.98公顷,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32504.33公顷,湿地保护率达到50%以上。严格湿地用途监管,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
第二部分“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一是建立分级管理体系。将全市所有湿地纳入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加强湿地保护,逐步明晰各级重要湿地管理责任、资金方面的事权划分。二是完善保护体系。完善市县湿地管理机构,在洛河、伊河、汝河等生态地位重要地段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到2020年,湿地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县(市、区),确保建立1处省级以上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率达到50%以上。
第三部分“实行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一是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将湿地面积管控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经批准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二是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到2020年,水库、河流等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5%以上,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全市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不减少。三是建立湿地保护成效奖惩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负总责,要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和终身追责机制。
第四部分“建立健全湿地用途管理制度”:一是建立湿地用途管控制度。严格实施湿地保护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或省级重要湿地,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一般湿地。二是规范湿地用途管理。合理设立湿地相关资源利用的强度和时限,加强对取水、污染物排放、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挖砂、取土、开矿、引进外来物种和旅游活动的监管。涉及湿地的防洪、抗旱、水系治理等工程应当兼顾湿地保护需要。三是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资源行为。建立湿地保护管理部门联动机制,依法对湿地利用进行监督和对湿地资源破坏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特别是要强化对违规河道采砂、违规电鱼等行为进行打击。
第五部分“建立退化湿地修复制度”:明确湿地修复主体,即“谁破坏、谁修复”,若因历史原因破坏需要修复,则由同级财政解决资金问题。各级政府要实施多种工程,进行湿地修复,增加湿地面积,恢复湿地生态功能。
第六部分“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湿地管理部门要组织全市一般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建立湿地资源监测评价体系,实现湿地资源数据共享。
第七部分“完善湿地保护修复保障机制”:结合“河长制”,建立湿地保护修复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解决湿地保护修复的重大问题。鼓励保护区(湿地公园)制定管理办法。要多渠道加大湿地保护资金投入。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等节日,做好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湿地保护知识教育纳入学校生态文明教育中,组织学生学习湿地保护知识。
四、文件主要特点
一是提出了湿地保护修复的目标任务。《实施方案》提出明确目标,到2020年,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49683.98公顷,湿地保护率达到50%以上。要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
二是对湿地管护体系建设要求更为明确。《实施方案》要求成立洛阳市湿地保护修复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加快完善全市各级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合理配置湿地管理人员,加强能力建设,夯实保护基础。编制《洛阳市湿地保护规划》。对各级重要湿地,要通过设立国家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方式加强保护,在生态敏感和脆弱地区加快保护管理体系建设。2020年以前,湿地总面积超过1000公顷的县(市、区)要确保至少建立1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或湿地类型保护区。
三是湿地用途管控更为严格。《实施方案》提出,严格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和省级重要湿地,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一般湿地。
四是强调了湿地修复责任。《实施方案》提出,要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实施湿地恢复和重建。
五是重视体系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对湿地分级管理体系、湿地用途管理制度、退化湿地修复制度、湿地监测评价体系、湿地保护修复保障机制等进行了要求和细化。
五、解读机构
市林业局,解读人:秦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