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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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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4-10
来源:
洛阳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2018年3月30日,市政府出台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8〕36号),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掌握政策内容,现将文件出台背景及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解读时间
2018年3月30日
二、解读提纲
(一)背景情况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的组织推动下,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省政府考核我市的环境责任目标地表水断面全部达标。2018年,为进一步推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持续打好打赢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河南省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豫政办〔2018〕15号),我市制定了《洛阳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认真谋划好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工作,我市于2017年11月份即开展调研等前期准备工作,总结2017年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做法、查找问题和不足,同时协调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上报了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计划并进行了综合汇总分析。在省里方案编制的同时,同步启动了市里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多次碰头会商,形成了《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市直部门共31个单位两次征求了意见。
在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提交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经法制办审核: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最后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正式成文下发。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以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结合我市河长制落实和“四河同治、三渠联动”工作部署,全面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确保完成国家、省2018年度水质目标。
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2018年,全市国、省控地表水责任断面达到省政府考核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市控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市政府考核目标要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达标率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偃师市、孟津县、新安县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其他各县基本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工作;水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全年不发生水环境风险事故。
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包括深化重点流域治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推动落实河长制相关要求、加强执法监管四部分。(1)深化重点流域治理。包括推动流域系统整治、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开展交通运输业污染防治等5个方面的具体任务。(2)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包括规范保护区建设、加强保护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切实解决水源地安全隐患、强化信息公开、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保障农村饮水安全、防治地下水污染、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稳定8个方面的具体任务。(3)推动落实河长制相关要求。包括严格落实巡河制度、努力改善重点河渠环境流量、开展清河行动、节约保护水资源、逐步恢复水生态、开展河道生态建设、积极推进水网建设、加强河湖水域管理保护8个方面的具体任务。(4)加强执法监管。包括严格环境执法、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管、防范水环境风险3个方面的具体任务。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从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强化工作保障等五个方面确保工作任务有效推进。
(四)文件特点
一是健全了我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机制。市环境攻坚办统筹协调全市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分配目标任务,定期研究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存在困难和问题,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统一考核、统一奖惩。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实施本方案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和各项工作任务负总责。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加强行业水污染防治的技术指导。
二是明确了我市2018年的水环境质量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方案》明确了我市2018年的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源、黑臭水体等各项水环境质量目标;明确了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的4大类24项重点任务。
三是谋划了我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的支撑项目。《方案》共包含9大类400余个具体工程项目,为我市打好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解读机构
洛阳市环境保护局,解读人:李一楠。
联系方式:0379-63518158。
三、解读方式
文字解读材料。
四、解读渠道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文件和解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