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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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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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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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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伊政〔202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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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C001-0672-2023-0001
伊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伊政办〔2022〕22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的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7月21日
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的若干举措
为不断提升我县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构 建审批更快捷、办事更高效、服务更周到的一流政务环境,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 见》(国发〔2022〕5 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 优化政务服务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洛政办〔2022〕50 号)文件精神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举措。
一、强化整体推进,健全政务服务体制机制
( 一)成立伊川县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为压实各部门主 体责任,合力推进政务服务提升工作,成立伊川县政务服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务办”)设在县政府办(政数局),将分散在县委编办、县政府办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督促、协调、推动各单位落实政务服务标准 化规范化便利化各项举措,研究处理与政务服务有关的重要问题。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府办(政数局)
完成时限:2022 年 7 月底
( 二)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明确负责同志协调本乡(镇)、街道和单位的政务服务工作。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县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统筹推动全县政务服务工作任务落实。
责任单位:县政务办
完成时限:2022 年7月底
(三)强化政务服务工作督导考核和业务指导。加强对政务 服务工作的督导和业务指导,建立日常检查和定期通报制度,对 工作不积极、不配合、不作为的单位进行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启 动约谈和问责机制。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县年度综合考核,强化 考核结果运用。县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工 作的日常业务指导单位,要建立指导检查工作机制和台账,并及时汇总上报相关问题。
牵头单位:县政务办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县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坚持制度引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对应衔接。为解决 目前政务服务事项与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事项名称、类 型、办理材料不统一等问题,对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进行 编制和修订,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等进行一致性、准确性联合审查,并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县政务办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府办(政数局)、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2 年 9 月底
(五)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审核机制。为严格规 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各部门要根据上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调整 变化情况,及时对省、市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维护调整;各部门要 定期梳理比对本部门网站、业务办理专网事项与政务服务网事项 的一致性,适时动态调整,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
牵头单位:县政务办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2 年 9 月底
(六)公布政务服务配套事项清单。为有效规范各部门行政 审批行为,真正做到便民利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出台并发布我县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负面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免申即享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等其他配套清单,健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体系。
牵头单位:县政务办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府办(政数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司法局等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2 年 9 月底
(七)推行无差别审批服务。推动审批标准化,对政务服务 事项受理、办理条件进行标准化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逐项制定标准化模板,推动窗口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让审批标准更透明、审批过程更规范。
牵头单位:县政务办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2 年 9 月底
( 八)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为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 规范审批行为,在现有编制数、内设机构数、中层领导职数不增 加的前提下,通过撤、并或增挂牌子等方式设置行政审批科(股), 代表本部门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启用部门行政审 批专用章,实行“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签批”;建立“公开 部门授权书”制度,向社会公开各部门行政审批科(股)权限和对应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公布监督电话。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务办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2 年 9 月底
(九)推进“窗口人员当场办结”改革。根据审批标准,将政务服务事项分为即办件和承诺件。各部门将即办件事项受理办 结权限充分授予窗口人员,实现即办件事项当场办结;对于不含 现场勘察、技术论证、公示听证等特殊程序的承诺件事项,各部门将受理、审查、办结权限授予窗口人员或驻厅后台审批人员, 减少审批层级,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和电子材料互认,实现 承诺件事项的即办率大幅提升;对于含有上述特殊程序的承诺件 事项,各部门通过精减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
实现承诺件事项限时办结。
牵头单位:县政务办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2 年9月底
三、突出统筹提升,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十)规范综合窗口设置和政务服务场所名称。设置分类综 合窗口,全面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 件”服务模式;探索设置社会事务跨部门联办窗口,推进试点单 位先行先试;完善大厅标识指引,设置清晰的标识标牌、办事指 引,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舒适的服务体验;按照 “相对固定+潮 汐设置”模式,建立综合窗口统筹调度机制,在季节性、临时性 办件集中期,合理安排综合受理、咨询、投诉窗口;规范全县综 合性政务服务场所名称为 “伊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级)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不具备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条件的部门单设大厅或 专区,要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按照统一要求提供规范化服务。
牵头单位:县政务办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2 年 9 月底
(十一)提升窗口人员素质。深入推进“一窗受理、综合服 务”改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统一配备跨部门、跨领域综合 窗口受理人员,逐步实现窗口人员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配备、 统一管理、统一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原则,定期对综合窗口人员 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和跨部门业务培训,按照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等级认定和定岗晋级,实现窗口人员队伍 “稳定、提质、增效”。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2 年 9 月底
(十二)畅通咨询投诉渠道。线下设置咨询辅导帮办、“有 事请找我”服务专区,突出事前辅导、自助服务、咨询投诉、惠企政策、洽谈定制等主题,对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开办等重点领域,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设置“办不成事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 线上依托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建立 “有诉即办”工 作机制,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专项受理企业群众诉求,推动线上线下联动服务,实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政数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2 年 8 月底
(十三)强化人员考核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大厅工 作人员进行评先评优、绩效考评、年度考核,建立日巡查、周讲 评、月通报、季评先、年评比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县直部门派驻人员提出年度考核等次建议。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政数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四)优化提升中介服务。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 单,动态管理并对外发布。规范行政审批中介交易,对于使用财 政资金购买中介服务,费用预算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通过全 市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制定发布中介超市管理暂行办法,公开中介服务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和交易规则,推动中介服务规范开展。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政数局)、发改委、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2 年 8 月底
(十五)规范开展政务服务评价。严格电子监察,落实政务 服务“一事一评、一次一评”,通过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移动 端、大厅平板评价器、 电话邀评等,全面开展 “好差评”工作。 强化离场评价和线上评价宣传引导,提升主动评价率。按照“谁 办理、谁负责”原则,完善差评核实、整改和反馈机制,实名差评 100%按期整改。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政数局)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底
(十六)营造温馨大厅环境。以智慧赋能政务,全面升级停 车、叫号、公示、电子指示牌等信息化系统和设备,优化智能导 办、预约排号和办件查询等功能,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服务能力, 打造智慧服务大厅。立足群众需求,提供人工导办、微信智能导 办、网上办事指南、协助填表等服务,并通过免费邮寄为居民提 供“零跑腿、无接触、不见面”审批等便民服务举措,打造文明高效大厅。以提升环境氛围为抓手,规范设置功能服务区,升级改造老年人服务专区、24 小时自助服务专区、咨询辅导帮办区、 网上申报区、政务公开区、阅读区和休息区,完善母婴室、健身小屋等区域,优化场景氛围设置,打造温馨绿色大厅。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0 月底
四、聚焦便民利企,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十七)深化“一件事一次办”。从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角 度出发,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全生命周 期“一件事”,推动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建 设线上一件事联办平台,设置线下一件事办理窗口,通过业务流 程梳理再造、数据共享等方式,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统一送达”,实现80个 “一件事”可办。
牵头单位:县政务办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2 年 10 月底
(十八)推动高频事项“智能审批”。聚焦民生类高频政务 服务事项,梳理“秒报秒批”事项清单,规范业务流程和申办材 料,建立便捷申请、系统对比、实时校验、自动审批的智能化服务平台,实现无人干预智能审批。
牵头单位:县政务办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2 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十九)推进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统筹政务服务移动端建 设,推进各级各部门高频服务应用接入“洛快办”,年底前实现2100 项政务服务事项 “掌上办”。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政数局)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2 年 9 月底
( 二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完善线下政务便民服务体系,设立“政务+银行”“政务+邮政”服务网点,推 动县城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就近通办;推广 24 小时自助服务, 推动更多自助终端延伸至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实现高频服务事项自助办。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政数局)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 二十一)推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各部门按照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原则,编制并公布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承诺内容、可容缺受理的材料等,细化办事指南,完善服务机制。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承诺制改革,强化企业信用信息运用,实现“拿地即开工”“承诺即准营”。
牵头单位:县政务办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2 年 9 月底
五、深化数据共享,提升政务数据应用支撑能力
( 二十二)推进业务系统整合。充分发挥市、县政务服务平 台作用,推进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部门未建设政务服 务系统的,不再单独建设业务系统,依托市、县政务服务平台统 一受理办理业务;县直部门自建系统的,与政务服务平台通过接 口方式对接,实现审批数据共享;国建或省建、市建系统与国家、 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的,通过国家、省、市共享交换平台 共享办件数据,国建或省建、市建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 接工作推进迟缓的,通过 RPA 数据机器人等技术手段实现系统间信息转录,实现办件信息互通。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政数局)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2 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 二十三)提升数据共享能力。建立健全数据开放共享应用 制度体系,定期召开数据供需对接会议,协调解决数据对接重点、 难点问题;推进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建设,整合部门间直连的共享通道,依托市、县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汇聚融通各类政务数据, 实现公安、民政、社保、医保、教育、住建、卫健、不动产、公积金等重点部门和高频事项数据资源共享。
牵头单位:县政数局
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中心、公安局、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 二十四)推广电子材料应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进和 规范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各级各部门在 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批文、批复应使用电子印章,生成电子材料。 推动企业使用电子印章提供电子材料,通过服务导引、在线填报、 在线核验、在线签章等方式,实现网上全流程申报。按照“应制 尽制” “应归尽归”原则,归集与企业和群众相关的电子证照, 持续提高办事材料线上线下共享复用水平,年底前电子证照应用率达 30%,逐步实现实体证照免于提交,最大程度上“减证便民”。
牵头单位:县政务办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2 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附件:伊川县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附 件
伊川县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研定,成立伊川县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卫学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程会利(县委办副主任、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何灿轩(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马双飞(县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沈继莹(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许方杰(县委编办主任)
翟胜军(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程相军(县教育教体局局长)
刘新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韦亿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李治民(县公安局副局长)
戴宏敏(县民政局局长)
焦为庆(县司法局局长)
姚利敏(县财政局局长)
赵少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千旺(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宋克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周会政(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正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戴宏利(县水利局局长)
张灿伟(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站超(县林业局局长)
李春艳(县商务局局长)
赵校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范武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陈灿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董武安(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罗宣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曹慎强(县统计局局长)
丁 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陆胜利(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朱俊杰(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郑晓颖(县气象局局长)
张海亮(国家税务总局伊川县税务局局长)
俞慧彬(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乔学立(县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务办”)设在县政府办(政数局),负责处理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马双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服 务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研究处理全县政务服务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突出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跟踪 了解、分析研究重点工作,调查研究困难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 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 编发工作简报通报;督促协调各单位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各项举措及工作落实情况。
三、工作制度
( 一)建立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工作各项工作落实。
( 二)建立日常检查督导机制。县政务办组织对全县政务服 务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街道)和部门提请县政府约谈。
(三)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县政务办对各乡镇(街道)、各 部门政务服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纳入全县 年度考核。对工作推动不力、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影响的,提请县纪委监委启动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