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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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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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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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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伊政办〔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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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C001-0672-2022-0003
伊政办〔2022〕7号
伊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伊川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伊川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10日
伊川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水政资〔2017〕60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创建节水型社会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促进高效节水技术推广和应用,控制水资源消耗强度,构建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到2022年底前全县节水型社会基本框架全面形成,节水体系和节水制度健全完善,水资源分配使用合理有效,用水总量控制在2.3145亿立方米,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超过0.516,城镇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管网漏损率降低到10%以下,污水处理率和中水利用率大幅提高,污水排放水质控制在限制纳污指标内,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并做好现场考核验收准备,力争一次性顺利通过。
二、主要内容
(一)农业节水
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快农业节水建设,对建设项目进行节水改造,推进小型农田节水改造,因地制宜,宣传推广和普及农业节水技术,大力发展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完善和落实节水灌溉的产业支持、技术服务、政府补贴等政策措施。
(二)工业节水
以取水量大及水污染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兼顾用水小户,适时适度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对现有企业用水进行技术改造,加强“三同时”措施推广使用,淘汰高耗水设备及工艺,提高冷凝水、冷却水循环利用率,鼓励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对按照高标准节水要求新建的工业企业,强化节水管理,提高用水效率。建立定期抽查制度,加强主要工业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对即将超定额企业及时发布预警。
(三)城镇公共节水
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加强节水器具普及使用,改装居民节水器具,推动饭店、学校等公共机构用水器具更新改造。加强节水管理,加大资金和科技投入力度,提高民众节水意识,全面提升城镇节水水平。
(四)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
开展节水型灌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机关、节水型学校、节水型社(小)区等节水型载体建设活动,提高公众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积极性。新建居民小区应符合节水型社(小)区标准。
(五)非常规水源利用
鼓励并积极发展污水处理回用、雨水集蓄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增加水资源有效供给,以示范工程带动非传统水资源的推广利用。在公建设施中加快推进雨水回收利用项目,将收集到的雨水用于就近范围内的城市绿化、回灌补源等,有效缓解城市供水不足矛盾。
(六)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
结合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加强河流水功能区、饮用水源地、地下水和入河(库)排污口的水量、水质监测能力建设,推进各类取水、排水、入河(库)排污口计量监控设施建设,逐步建立水资源监控管理平台,拓宽水资源监测范围,提高水资源监控、预警和管理能力。
三、实施步骤
根据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3月10日前)
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及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对照工作要求,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成立机构,明确责任,增强工作紧迫感。
(二)调查宣传阶段(2022年3月31日前)
全面搜集有关资料,制定目标措施,分解细化考核指标,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签订责任目标书,全面启动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知晓度,激发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县上下一致、部门密切配合、人人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9月30日前)
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对照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基础工作,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工作计划,将各项指标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按要求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和示范区创建任务。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2月31日前)
建立节水型社会制度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工程、经济、科技等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的节水机制,落实水资源保护、水污染治理、污水循环利用等常态化措施,推进节水技术改造、拓展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提升全民节水意识,持续巩固创建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分管水利、财政、开发区的县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县政府办、发展改革委、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工信局、税务局、审计局、融媒体中心、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二)强化目标责任。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各行业规划中提高耗水量大、污染严重等建设项目的准入标准;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水污染源治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饮用水源保护等措施,实现工业污染达标排放,增强污水集中处理能力,杜绝污染源产生;运用经济杠杆节水,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价体系;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管制开采量;开展节水型种植园区、企业、社区、学校、机关单位示范点建设。
(三)深化舆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关注度,引导群众自觉树立节水理念,积极参与各项节水活动,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四)加大资金投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优化现有水利支出结构,加大对节水设施建设、改造等专项经费的筹措,列支专项经费,用于宣传、调查、咨询、测试、考察培训、资料整理等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政府导向投入、企业主体投入、社会广泛投入的多元投入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积极性,整合项目和资金,保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各项资金落实到位。
(五)严格考核验收。建立工作实际考评机制,把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年度考核,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进行考评验收,对未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造成全县考核减分的,县政府将根据情况予以追究问责。
附件1:伊川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2:伊川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2022年3月10日
附件1
伊川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县水利局
1、负责制定全县水资源配置方案,实施水资源统一调度。
2、负责节水型社会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组织推广灌区节水灌溉技术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3、抓好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示范区载体创建工作。
4、落实各项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及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关停城区自备水源井,并严格控制批建新井。
5、完善计划用水考核体系,加大计划用水考核力度和超计划加价水资源税征收力度,完善各类用水定额。
6、实施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实现农村安全饮水全覆盖,以改造提升城乡供水一体化为目标,实施安全饮水改造提升工程、城乡一体化工程、水质净化改造工程、生态安全饮水工程,力争达到城乡居民饮水同源、同质。
7、实施水环境治理,以防洪工程建设为依托,大力实施县域生态水环境和水景观建设,在全县河道、渠道两边实施绿化工程,进一步涵养水源。
二、县农业农村局
1、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和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参与制定实施全县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经济结构调整规划。
2、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逐步完善农业灌溉水计量设施。
3、加快农业节水改造,调整农业用水结构,合理配置水资源,大力发展节水高效农业,推广喷灌、滴灌和管灌等高效节水技术,实现水资源合理管理与利用。建设农业节水示范区,在设施农业及特色种植区推进微喷灌和滴灌节水技术。
三、县发展改革委
1、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和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实施全县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经济结构调整规划 。
2、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机制、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3、负责整合项目资金。
4、全面实施节水设施与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即节水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格控制耗水多且污染大的项目投入。
四、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1、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和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实施工业节水规划。
2、建立高耗水行业用水限额制度,组织实施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每年建设节水型示范企业不少于3家,确保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年下降8%以上。
3、定期发布高耗水落后产能淘汰目录及节能减排指标;组织实施工业节水改造,推进企业节水技术进步,引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快关闭和淘汰高耗水,重污染的落后工艺、设备、产品和产能;抓好企业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工业废水处理、回收和利用,落实节能减排目标。
4、加大工业企业用水定额控制,确保8%以上的用水大户(年用水量2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用水定额达到国家和省级用水定额标准。
5、配合县水利局建立工业节水评价指标体系。
6、配合县水利局完成对节水型企业的命名工作。
五、县财政局
1、负责落实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资金,并加强监管。
2、负责建立县节约用水激励机制,筹集年度节水奖励资金。
3、参与水价的调研与制定。
六、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负责城区节水型小区的管理,完成城区建筑节水设施强制性推广和建筑节水技术,节水设施改造,城镇住宅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
2、负责组织节水型小区创建工作。
3、负责污水处理厂净化设施和中水利用设施建设及运营,扩大现有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污水处理规模,加大中水的利用率,污水处理率逐年提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0%。
4、负责城区供水管网节水改造,城区下水管网的维修及管理工作,防止城区内涝发生。同时,测试供水管网漏损,建立完备的供水管网技术档案,推广新的防漏技术措施,严格漏损控制,漏损控制在10%以下。
5、保障城区饮用水源地安全。
七、县城市管理局
实施生态绿化供水项目工程,充分利用沟、渠、坑塘地表水和中水及浅层地下水替代生态绿化用水;大力推广生态绿化的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八、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节水型机关创建工作。
九、县生态环境局
1、按照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要求,编制全县水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全县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负责水污染物达标排放,落实主要水污染物减排指标,改善河道及其他纳污水体环境。
3、完善排污口水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水污染物排放监管。
4、做好水源地监管工作,加强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定期发布水源地水质报告。
5、加快实施农村环保项目,确保农村污水处理率达到省市达标要求。
6、加强水功能区水位监测,确保年度水功能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
十、县自然资源局
1、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农渠防渗砌护率达到100%。
2、已划定的水源地不再批建任何建设项目,已经存在的地上,建设附着物(不含水工程)逐步置换搬迁。
十一 、县教体局
1、组织全县中小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广泛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活动。
2、组织实施节水型学校创建活动。
十二、县融媒体中心
1、开展节水宣传报道并参与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专题片制作工作。
2、定期发布节水公益广告。
十三、县市场监管局
1、负责全县节水器具的质量监督工作,对节水产品质量进行检验、鉴定,依法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节水器具违法行为。
2、管理全县水产品的质量认证工作。
3、统一管理全县节水器具标准化工作。贯彻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规范和监督节水器具的计量行为。
十四、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1、负责高耗水企业的市场主体准入关。
2、配合县水利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组织引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快淘汰落后高耗水工业项目;组织实施工业节水改造,推进企业节水技术进步;抓好企业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工业废水处理与回用,落实节能减排目标。
十五、县税务局
按标准足额征收水资源税。
附件2
伊川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分类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 管理体制改革 | 成立组织机构 | 成立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 政府办 | 水利局、各相关单位 |
(二) 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 制定节水管理相关配套制度 | 制定伊川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计划用水管理、超计划累进加价收费、水平衡测试管理、生活与公共用水及工业用水定额、节水器具管理等规章制度。 | 水利局 | 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
(三) 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 | 严格用水总量控制 | 按照农业、工业、服务业和城镇生活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体系,把用水定额作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计划下达、节水型企业考核的重要依据。 | 水利局 | 科技工信局 |
强化计划用水管理 | 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占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的 例为100%。 | 水利局 | 各取用水单位 | |
落实节水“三同 时”管理制度 | 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 | 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 | 各类建设项目行业主管单位、各取用水单位 | |
城镇用水水价制度 | 加强城镇用水管理,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水利局、伊川县万泉自来水公司 | |
推进综合水价改革 |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 制,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 和节水奖励机制;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 水利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 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
(四) 主要项目 | 农业节水方面 | 加快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实施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强化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和计量监测,开展节水型灌区建设;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80%。 | 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 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相关乡镇 |
工业节水方面 | 全面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节水型企业建成率>50%;探索用水超定额产能的淘汰制度,倒逼企业提高节水能力;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求,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取水;完善工业用水计量设施,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 | 水利局、科技工信局 |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相关乡镇 | |
公共机构节水方面 | 加强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日常节水管理,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快推广节水技术改造,积极开展水平衡测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o | 水利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卫健委、教体局、各相关单位 | |
城镇生活节水方面 | 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制度,抓好本区域节水工作。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20%。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 | 水利局、相关乡镇 | |
加快实施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2021年完成县区域内严重漏损管网的改造任务,管网漏损率≤10%(可根据《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CJJ92-2002对地区评价值进行修订)。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万泉自来水有限公司 | ||
污水再生利用 | 在工业企业、市政绿化行业实施中水利用,使城镇污水再利用率>20%。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中原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
(四)主要项目 | 能力建设工程 | 举办2-3期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培训会议。 | 水利局 | 各相关单位 |
节水器具推广 | 鼓励应用节水器具和应用节水措施,淘汰非节水器具;对全县范围内的学校、医院、商场、公园、广场、公厕等场所用水器具进行一次全面的普查,对节水不达标器具进行更换,使节水器具的普及率在公共场所和居民居住区达到100%。 | 水利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县级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各取用水单位 | |
(五)保障措施 | 资金保障 | 做好节水型社会创建资金筹措。 | 财政局 | 财政局 |
科技措施 | 实施科技引路,推进节水技术研究。 | 科技工信局 | 水利局 | |
节水产品市场准入 | 加强节水产品监督管理,规范节水产品市场秩序,负责节水产品认证。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水利局 | |
(六)舆论宣传 | 节水宣传教育 |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 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开展节水宣传,普及公众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深入宣传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及典型案例,强化节水护水的舆论导向。 | 水利局、融媒体中心、教体局 | 各相关单位 |
伊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