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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政办〔2019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严肃会风会纪,强化跟踪问效,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县机关工作作风持续好转,树立政府系统干部职工的良好形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肃会风会纪

  一是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对于县政府召开的重大会议,原

则上不允许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调整参会人员的,必须说明事由,经会议主持人或出席会议的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请假或调整人员。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政府各类专题会议,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于会前履行请假手续,按程序报主持会议的领导审批。

  二是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参会人员应认真听会,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进入会场后,必须关闭通讯工具(或调整到静音状态),禁止在会场接听或拨打电话;会议期间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严禁随意出入会场,大声喧哗和做有其他影响会场秩序的行为。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在会议中途请假的,经会议主持人或会议组织单位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早退处理。

  三是严格执行通报制度。县委、县政府督查局牵头,对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及违反会场纪律等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凡发生上述行为,第一次的,给予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全县通报批评;第二次的,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进行深刻检讨;第三次的,移交纪委监察机关进行责任追究。

    二、狠抓工作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遵守纪律不动摇,执行纪律不走样,严禁对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确保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职尽责,对职责范围内的

工作,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消极应付;要认真落实上级交办或领导批示交办的工作事项,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主动作为,对临时交办的危难险重事项要不讲条件全力落实。

 对于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县委、县政府督查局牵头,健全完善督查督导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督查、有落实、有回音。一是健全台账管理制度。逐项明确时间节点,将责任分解到单位、到具体责任人,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二是健全督导督办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重点工作要根据工作节点随时通报。三是健全工作反馈机制。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不按规定要求落实的,或者安排之后无回音的,提请县纪委监察委查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严格外出报备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规定,主要负责人离开伊川出差、外出招商、考察或离岗休假、学习的,应按规定提前向县委、县政府报备。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报备。在外出期间行程、时间有变化的,要及时补充说明行程变化情况及原因。

 

 

 

2019年3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