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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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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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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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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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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伊政规—2018—007
伊政办〔2018〕37号
伊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伊川县露天烧烤治理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伊川县露天烧烤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5月28日
伊川县露天烧烤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营造洁净、文明的城市环境,按照中央、省、市关于露天烧烤整治工作要求,经县政府决定,开展露天烧烤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治理标准
按照“两规范、两取缔”要求,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治理工作。
(一)两规范
1.规范进店烧烤和经营
所有烧烤必须进店作业、进店经营,必须安装并正常使用取得有关专业机构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达到国家确定的排放标准(油烟限制≤2mg/m3)。排气筒的设置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和《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规定,禁止违规向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排放油烟或将排气筒与下水道等直排环境的通道联接。
2.规范设置烧烤夜市
烧烤夜市周边70米范围内无城市居民住宅,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等城市公共空间设置烧烤夜市。烧烤夜市必须场地硬化,有给水和排水设施,有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收集设施,有水冲厕所。管理单位落实,有明确的卫生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及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两取缔
取缔所有露天烧烤(含铁板烧和车载流动烧烤摊点)、店外经营;取缔达不到“两规范”要求的烧烤夜市。
二、治理责任
露天烧烤治理工作由县城市管理局牵头,县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食药监和工商管理局、电业局、国土局、广播电台、宗教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两规范、两取缔”的标准,对城区露天烧烤进行集中整治和持续严管。具体分工如下:
(一)县城市管理局负责露天烧烤整治行动的协调、督导工作,督查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依法对占道经营或店外经营的商户予以严厉处罚并取缔。
(二)县环保局负责对烧烤商户炉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使用非清洁能源的炉具,按照《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整改或予以没收。
(三)县食药监和工商管理局负责对食品安全进行整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情况,餐饮加工制作、销售、服务过程的食品安全情况,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用水卫生情况等进行检查并依法作出处罚。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无营业执照的经营行为可予以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并予以取缔等。
(四)县公安局负责对商户的商业噪声治理,同时,依法对食客噪声扰民、酗酒闹事等行为进行处罚,依法打击阻挠治理活动的不法人员。
(五)县广播电台负责露天烧烤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
(六)县宗教局负责对少数民族商户不按规定从事烧烤经营活动的进行宣传教育、劝阻和稳定。
(七)县电业局负责对不按规定并由露天烧烤领导小组出示通知书的从事烧烤经营院落、广场、摊点予以停止供电。
(八)县国土局负责对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露天烧烤广场、院落等,依法予以查处。
(九)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参照此方案自行组织露天烧烤整治工作。
三、治理措施
(一)集中整治。按照“全面推进、多管齐下、确保效果”的要求,立足现状抓好集中整治。要着眼长效,建立健全督查监管机制,确保烧烤治理工作全面有序、持续推进,真正实现为民不扰民、便民不添乱。县政府成立以城管部门为主,环保、公安、食药监和工商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队伍,开展集中整治,从严从重查处不听劝阻、拒不整改的违法违规露天烧烤。
(二)严格督查。县政府将组成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问题突出的,要进行跟踪督办,并在媒体曝光。
(三)常态治理。集中整治达到“两规范、两取缔”标准并经县露天烧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转入常态治理,建立巡查发现及治理机制,推动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治理由城市管理局负责,做到日巡查、日处理,问题发现一起、查处纠正一起。
(四)长效监管。各责任单位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做到日巡查、周曝光、月考核,结果及时报县城市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露天烧烤治理事关城市环境质量和群众身心健康。县委、县政府将露天烧烤治理列为环保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城市管理局、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创建办、宗教局、食药监和工商管理局、电业局、广播电台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露天烧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局,具体负责露天烧烤治理的指导、协调、督查、考评等工作。各责任单位要从维护城市形象、保障改善民生、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大局出发,充分认清开展露天烧烤治理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露天烧烤治理工作,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二)疏堵结合,规范引导。要按照“顺应需求、加强引导、规范有序、疏堵结合、趋利避害”的原则,利用合适空闲场地,规范设置烧烤夜市,推广使用具有油烟回收净化功能的专用烧烤炉具的具体措施,引导商户进店烧烤、规范经营。
(三)重典治乱,常态监管。各单位要立即着手开展烧烤集中整治行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治理打击的工作合力。对问题突出、屡教不改且拒不配合执法的,要用足用好法律依据,予以严厉查处,真正形成震慑作用。要根据治理情况的需要,适时组织开展集中联合执法,及时完善常态治理措施,确保治理力量持续跟进、治理力度始终强劲。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对城区所有烧烤场地、规模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经营人员逐一通知,通过主动上门讲解、集中宣讲等方式,切实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手机、板报等各种形式,深入宣传露天烧烤对城市环境、居民生活、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事例曝光,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完善举报奖惩制度,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集中整治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主办:县城市管理局 督办:县政府办秘书科
伊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