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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政办〔20183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伊川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521    

 

伊川县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确今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责任,确保今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45号令)和《伊川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一、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概况及现状
  2017年,我县年总降水量575.5毫米,较常年平均值620.6毫米偏少45.1毫米。8月前降水分布不均匀,78月干旱严重,9月起降水正常,10月降水明显偏多。由于监测到位、预报预警及时、防灾减灾措施得力,我县未发生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伊川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全县共有6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1个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其他地区为地质灾害非易发区。总面积153.52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12.36%。经排查,目前全县发现小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64处,其中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17处。

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发展理念,将“以人为本”的思想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目的,强化全县上下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坚持“全面设防、突出重点;属地管理、明确责任;依法防治、群测群防”的工作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进一步筑牢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全面提高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为全面开展“9+2”工作布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地质安全保障。

2018年,要积极推进地质灾害各项防治工作的落实;加强各乡(镇、街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实现山体丘陵区域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对完成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适时启动评估机制,保持高标准的持续性;继续做好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不断完善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机构建设,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三、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重点防范区域及重点防范期

(一)防治形势
  根据全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点分布特征,结合2017年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状况和201814月份全县地质灾害灾情及5月份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等情况综合考虑,结合我县地质背景和降雨条件分析,短时强降水出现频率可能增加,易引发山洪、河流域洪水和城市内涝等,应重点做好山区山洪地质灾害和城市内涝防范应对工作。

(二)重点防范区域
  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裂缝为主。主要分布在山区、丘陵区和矿区,应重视山区、河流域和城市的防洪、防涝工作,做好防范短时雷雨大风和局地洪涝灾害。

除上述重点防范区域外,半坡、高山、鸦岭、彭婆、酒后等矿山集中的乡(镇),因矿业活动可能引发崩塌、泥石流及其他地质灾害;陆浑水库东干渠和西干渠沿线两侧,郑少洛高速洛阳西南环高速和洛栾高速两侧区域可能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开挖、削坡等活动造成边坡失稳而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各有关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引起重视,加强观测,防止各类地质灾害发生。

(三)重点防范期
  汛期暴雨是各种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因,2018年,我县气象年景总体偏差,对今年我县旱涝影响的不确定性更大,可能会给我县带来旱涝不均、旱涝交替和旱涝急转,因此,应做好防大汛、抗大灾、救大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月至9月,其中6月下旬至8月中旬为地质灾害高发期。
  (四)防治重点

2018年全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7处(见附表)。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各方联动,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20号文件精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28号)要求,逐级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县、乡、村、组都要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县国土资源局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县水利、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教育、文化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同时要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任务。对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县级各相关部门要立即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积极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气象部门负责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雨情及地质灾害气象信息发布等服务保障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及时准确地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水情等水文信息;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救灾物资、设备、药品、食品的运输顺畅;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加快灾后重建、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为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提供必须的资金保障;科技部门负责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准确地震信息;安监部门负责协调指导有关部门,监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因地质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和隐患治理工作;环保部门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引起的环境污染事件的监测与评价,加强监控,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提供环境监测信息及处置建议;通讯部门负责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的通讯畅通;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对学生进行地质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地质灾害发生时在校学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公安等部门,应当在地质灾害发生后,及时设置避难场所、灾民安置点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

(二)全面排查,充分掌握地质灾害隐患情况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排查工作,县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及其输水管线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县住房城乡部门负责城镇及重要建筑设施的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沿线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县文广新局负责旅游区的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县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周边地区的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同时做好对学生进行地质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

对发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组织开展应急调查,查明发生原因,查清发展趋势,并逐点制定监测防治措施,落实防灾责任,切实做好防治工作。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开展经常性的巡回检查,做到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复查,适时掌握灾害隐患点的动态变化情况,确保安全度汛。

(三)做好预警,努力规避地质灾害风险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都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单位的加强沟通合作,建立雨情、水情、灾情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预警联动机制,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电话、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不断加强群测群防和专群结合的地质灾害动态监测体系,不断完善监测方法与技术手段,做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积极引入新型监测设备,提高地质灾害动态监测水平。

(四)强化宣传,切实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意识

 各乡、街道)、各相关部门都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通过制作专题片、印发宣传画册、手册等,结合利用电视、广播、展板等多种形式,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已建成的地质灾害高标准“十有县”(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适时启动评估机制,保持高标准的持续性。积极探索“乡(镇)政府统筹负责、国土部门协调督促、地质部门技术支撑、村级组织预警巡查”的“四位一体、网格化管”模式,逐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成果在群测群防中的运用,促进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有机结合,提升监测预警水平,形成适合本地实际的群专结合监测预警体系。完善更新以村组、社区干群为主体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群众逐户落实发放“两卡一预案”,即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避险预案,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工具,切实提高群众识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五)组织演练,提高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能力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都要积极组织开展防灾避险演练。突出演练的实效性,切实使受灾害威胁群众明白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应急避险场所。对于发现的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点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增强群众防灾意识和避灾能力。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从财政资金中拿出一定工作经费,用于地质灾害预防、监测、演练、应急处置、群测群防员补助补贴、搬迁和治理等工作,切实提高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能力。

(六)完善预案,确保信息畅通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效运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完善细化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以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为指挥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应急指挥平台。要在人员、资金、物资等方面提前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效运行。同时要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和各有关单位要保障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准确的收集上报汛期地质灾害巡查、监测、防范和灾情险情等情况。

(七)加大投入,尽早发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综合社会效益

我县承担有省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地方,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项目监管,在确保施工质量的情况下,加快推进项目施工进度,确保项目按期竣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在汛期要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工程治理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排查和监测预警,确保项目治理区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项目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2018年,各乡、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对完成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回头看工作,通过开展自查、实地检查等形式,重点检查防治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和防治成效及资金使用情况,对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防治工程能够长期有效发挥作用。县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要组织人员对已实施的省财政支持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进行抽查。

(八)科学评估,努力规避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预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制度,各乡、街道)、各部门要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检查,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管,把地质灾害预防为主的原则落到实处。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内容的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进行项目审批、核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内进行城镇规划、工程建设、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等工程选址,要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有效规避地质灾害风险。

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明确防灾责任单位,切实落实防范治理责任。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区段,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应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同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进行工程建设以及其它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所有活动。

地质灾害灾情速报电话

县政府应急值班电话:68333512

县国土资源局值班电话:68332430

 

附件:伊川县 2018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表

 

 

 

 

 

 

 

 

 

 

 

伊川县 2018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表

 

序号

隐患点

位置

类型

隐患

规模

成因及发展趋势

应急防御措施

责任

单位

1

半坡镇白窑日斗泉自然村地面塌陷区

地面塌陷

小型

该处因采煤引起地面塌陷导致房屋开裂,危及村庄居民安全,应注意观测,落实避让措施。另外白窑村煤矿多,地下采空区大,可能会发生新的地质灾害。

设置警示标志,拟定应急预案,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设置避难场所,加强监测,采取避让。

 

2

半坡镇马岭山石门三岔口滑坡区

滑坡

小型

公路内侧悬崖山体风化严重,在雨季易发生山体滑坡、崩塌等综合类型的地质灾害,2008年雨季曾发生小面积塌方,在汛期应加强观测,防止发生大面积滑坡。

汛期加强巡查监控和防汛值班,建立健全防范措施;做好沟渠排水,做好避让;建议工程治理。

3

半坡镇鲁沟村地面塌陷区

地面塌陷

中型

半坡镇鲁沟村因采煤引起地面塌陷导致民房开裂,危及村庄居民,学校安全,应注意观测,动员村民迅速搬迁。

设置警示标志,拟定应急预案,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设置避难场所,加强监测,采取避让。

4

白半公路刘窑水库下段泥石流多发区

小型

该处位于刘窑水库下段1000米处,是泥石流多发区,公路内侧有悬石、滑坡危险,危及行车及行人安全,应注意观测,汛期要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设置警示标志,汛期加强巡查监控和防汛值班,建立健全防范措施;加强监测,采取避让。

5

半坡镇白窑村前进煤矿南部采矿区

滑坡

小型

该区汛期容易引发滑坡,应高度注意,设立地质灾害危险区警示标志,加强监测,预防来往车辆、行人因滑坡造成事故。

设置警示标志,建立健全防范措施;加强预警监测;加固边坡,削坡减载;开挖排水沟排水。

6

半坡镇小郭沟村地面塌陷区

地面塌陷

小型

半坡镇小郭沟村因采煤引起村庄地面塌陷导致民房开裂和地面裂缝,危及村庄居民安全,应加强观测,防止塌陷造成危害。

设置警示标志,拟定应急预案,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设置避难场所,加强监测,采取避让。

7

半坡镇老君堂村南部铝土矿采区

崩塌

小型

老君堂村南部因铝土矿乱挖较严重,汛期时,容易引发崩塌,应高度注意,加强监测。

设置警示标志,汛期加强巡查监控和防汛值班,建立健全防范措施;加强监测,采取避让。

8

高山镇高山村地面塌陷区

地面塌陷

中型

因采煤引起地面塌陷,应注意观测,树立危险区警示牌,落实避让措施。另外高山镇谷园村、魏庄村也因采煤引发地面塌陷危及居民安全;侯村南、郑村西也不同程度地发生地面塌陷和地面裂缝。汛期这些地区地质灾害有发展的可能,应加强群测群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险情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

设置警示标志,拟定应急预案,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设置避难场所,降雨时加强监测,采取避让。

9

高山镇黄村塌陷区

地面塌陷

中型

因采矿活动诱发地面塌陷,黄村侯村魏庄采空区面积大,易发生地面塌陷,应密切观测,加强防范措施。

设置警示标志,拟定应急预案,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设置避难场所,降雨时加强监测,采取避让。

10

鸦岭康坪村南泥石流隐患点

小型

位于鸦岭康坪村南侧,因采矿活动引起黄土碎石淤积。

应设立地质灾害危险区警示标志,加强观测,防止强降雨天气引发山洪,产生泥石流灾害隐患,危害百姓安全。

11

鸦岭张堂村和梁刘村崩塌区

崩塌

小型

主要是村民建房开挖形成高陡黄土边坡,有崩塌现象发生。

两村在汛期容易出现崩塌现象,应高度注意,清除危险岩体和滑体,加强群防群测工作,设立地质灾害危险区警示标志。

12

酒后镇泥石流多发区

小型

翟沟、田元、南王等3个村位于我县南部山区,是泥石流灾害多发区。每到汛期易发生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影响当地居民生产安全。

设置警示标志,拟定应急预案,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设置避难场所,加强监测,采取避让

13

酒后镇寺沟瑶来自然村滑坡区和新庄村西南崩塌区

滑坡

中型

寺沟瑶来自然村和新庄村汛期容易引发滑坡和崩塌现象,距村庄较近。

设置警示标志,应清除危险岩体或滑体,完善排水设施,注意观测,汛期要落实各项防治避险措施。

14

酒后镇梁疙瘩村东面滑坡区

滑坡

小型

滑坡体属于部分不稳定斜坡发育地段形成的土质滑坡。

设立警示标志,应加强监测,汛期时,要明确暂时避灾场所,及时撤离人员,避让滑坡体,防止人员伤亡。

15

酒后镇黑龙沟村滑坡区

滑坡

大型

黑龙沟村后滑坡上,属大型浅层土质滑坡。滑坡体中后部变形区目前变形明显,裂缝极为发育,且坡面坡度较陡,在强降雨和震动等外力作用下,滑坡有发生局部和整体滑动破坏的可能。

设立警示标志,应加强监测,汛期时,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明确暂时避灾场所,及时撤离人员,避让滑坡体,

16

吕店镇袁庄村滑坡区

滑坡

中型

位于伊川县吕店镇袁庄村上河沟。泥石流物源为采矿堆积的矿渣。该沟汇水面积较大,河流常年有水,河道弯曲延伸,里沟发育有支沟,该段河道呈S型拐弯,河道坡度较缓,洪水流量很大。

设置警示标志,汛期加强巡查监控和防汛值班,建立健全防范措施;加强监测,做好沟渠排水,采取避让。

17

 

 

白沙镇孙岭村溢洪道东道路滑坡区

滑坡

小型

该滑坡属于堆积层滑坡,20116月曾发生滑坡,规模约38000立方,对该段公路交通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危险性大,特别是在汛期和暴雨季节应派专人进行监测,发现险情及时上报,限制车辆通行。

设置警示标志,汛期加强巡查监控和防汛值班,建立健全防范措施;加强监测,做好沟渠排水,采取避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