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 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方便群众就医补偿,现就伊川县城乡居民医保(原新农合) 有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特殊疾病门诊卡
疫情防控期间,我县特殊疾病门诊卡业务实行非集中认定办理,待疫情控制后,按照原渠道办理。非集中认定特殊疾病门诊卡办理, 以认定医院为单位,每日下午五点前将认定通过人员电子表格发送到县农合办邮箱ycxnh202@126.com,由大厅工作人员在系统中认定维护后即可使用,等疫情控制后按照报送单位统一制卡,并由各上报定点医院领取下发。
可到各乡镇卫生院进行参保登记及信息上传(居民到城关卫生院),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网上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三、已缴费系统无信息人员
可持缴费凭证到所属乡镇卫生院新农合补助站(参保居民到城关卫生院),由卫生院工作人员将缴费凭证拍照后与大厅工作人员联系录入系统。
四、省内转诊及跨省异地就医业务
参保群众可通过微信关注“豫保通”微服务,省内就医使用“省内转诊”模块,在省外就医使用“跨省备案”模块 在手机上进行自助操作,相关经办机构将安排专人进行审核, 确保参保群众及时就医,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一站式”补助。
五、异地非直补医院就医
目前回我县报销业务暂停办理,待疫情控制后恢复,按 照原程序办理,在疫情期间异地就医的不受7个工作日报备时间限制。(微信扫一扫关注“豫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