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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稳定经济一揽子政策精神,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县企业上市工作机制,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用,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伊川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伊川县支持企业上市15条措施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伊川县支持企业上市15条措施》主要包含了十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健全完善服务机制。相关部门积极向洛阳市政府办公室进行申报,聚焦上市过程中的共性问题,通过服务机制为企业系统赋能。

    第二部分为建立合规证明工作机制。建立会商机制,依法依规解决上市后备企业在办理合法合规证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合法高效为企业开具合法合规证明

    第三部分为建立柔性执法工作机制。在对上市后备企业开展行政执法的过程中,积极推行非强制性执法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制度,优化行政执法方式,支持上市后备企业发展。

    第四部分为建立行政处罚事先通报机制。行政执法部门对上市后备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在做出处罚决定前,报送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和产业发展指挥部进行双备案。对企业行为不属于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受理,按相关程序要求出具适合的无重大违法行为的证明。

    第五部分为建立涉诉案件绿色通道和恶意诉讼、仲裁打击机制。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司法案件绿色通道,对于纳入上市后备企业的涉诉案件,事先通报,审慎对待,依法处理,提高案件审理效率。

    第六部分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深入开展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上市后备企业商业秘密、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

    第七部分为建立舆情联合应对工作机制。相关单位加强对涉及上市后备企业舆情应对和管控工作,推动企业依法处理虚假新闻信息,严厉打击恶意干扰企业上市进程的不良媒体,营造推进企业上市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八部分为完善专家顾问一对一服务机制。加强与交易所合作,建立企业上市培育辅导合作机制,通过举办领导干部资本市场培训班、企业上市辅导培训班、组建企业上市专家服务团队、点对点开展上市帮扶等方式,会同券商、律所、会所等中介机构,组成专家顾问团,为上市后备企业在合规经营等事项中提供指导服务

    第九部分为建立中介机构服务全流程信息沟通机制。对中介机构实行事前工作告知提醒、事中定期沟通、事后复盘分析,督促其在伊履职尽责。

    第十部分为建立应收账款的清欠机制。对县政府或县属国有企业拖欠的上市后备企业的应收账款予以清偿,避免出现应收账款占比过大影响企业上市。

    第十一部分为建立股权投资赋能加速机制。引导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投资,鼓励外部头部基金通过投资持续为被投资企业产业赋能,提升被投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企业上市进程。

    第十二部分为建立绿色通道机制。开辟绿色通道,对特殊历史遗留问题,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帮助上市后备企业协调上市进程中遇到的事项。

    第十三部分为建立申报备案机制。上市后备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辅导协议后,将约定申报基准日及相关聘请中介机构文件报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四部分为完善信贷融资机制。定期发布上市后备企业融资需求,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上市后备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在授信额度、利率和期限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第十五部分为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各乡镇(街道)建立企业保障服务小组对于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于敷衍了事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三、关于施行日期

    有效期为三年,公布之日起实施。

    解读单位: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解读人:卫安那 联系方式:6855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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