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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城市区城环境噪声污染的管理和监督,有效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程度和范围,不断改善声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洽法》、《伊川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年)》、《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并结合伊川县城乡发展规划、用地现状以及环境噪声现状,对我县声环境功能区进行了划分,编制了《伊川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推进,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提开。与此同时,公众对声环境质量的关注和要求也在逐步提升,我具的城镇化建设也在不断运进。声环境功能区划是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十四五”期间继续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并为实现 “美丽伊川”提供生态环境支撑,编制完成了《伊川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二、编制依据
方案编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1709 号)、《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15190-201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则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伊川县城乡总体规划 (2017-2035年)》等内容,并经专家论证评审。
三、主要内容
(一)区划范国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覆盖伊川县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具体边界为:规划范围为西至平泉路-龙凤大道、北至郑少洛高速、南至南环路、东至伊河-经十二路的范围内,规划总面积55平方公里。
(二)区划标准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以及公共交通枢纽。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千路两侧区域。4b 类为铁路千线两侧区域。
(三)、划分结果
本次伊川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14.42平方千米,占规划功能区面积的26.22%;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20.89平方千米,占规划功能区面积的37.98%;3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19.69平方千米,占规划功能区面积的35.8%;4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伊川县城区内主要城市主次干道、快速路、高速公路等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区域以及交通设施(不统计面积)。
四、解读机构
伊川县生态环境局,解读人:蔡孝杨,联系方式:65065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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