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水毁灾后重建动员会

日期:2021-08-15作者:

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对农村公路水毁灾后修复工作相关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确保尽快保障灾区交通运输需求和群众出行需要,农村公路恢复正常通畅,我县农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时召开水毁灾后重建动员会

坚持“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科学组织、有序安排,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灾毁抢通修复,有效完善抗灾防毁工作机制,增强公路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全面提升农村公路通畅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

灾毁的农村公路和桥梁在抢通的基础上要加快修复重建,确保前期设计工作8月底前完成。

公路修复:县道10月底完成灾毁点修复,公路路容路貌、通行能力、服务水平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乡道、村道11月底前完成水毁点修复重建,实现通达、通畅。

桥梁修复:已向上级争取部分补助资金的6座桥夹河桥、曲河桥、武庄桥、魏村桥、赵村桥、刘窑桥12月底完成;剩余16座(其中:公路13座罗庄桥、寺上桥、窑头桥、寨上东桥、南韩洼桥、苏村小桥、幸福桥、姚沟水库桥、贾村桥、智沟桥、银河桥、东兴桥、曹沟水库桥水利3座大桑坡桥、穆店西干渠桥、季沟生产桥)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按照计划先抢修加固,陆续重建,计划2022年6底前完成,水利部门的桥我们通知尽快改建或重建。

此次水毁修复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既要认真把关,又要能快则快,水毁项目县道修复及桥梁加固的工作由交通部门负责组织施工,10月中旬前完成;乡道、村道的水毁项目有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11月底前完成;针对水毁桥梁、沖毁路基、大型滑坡治理等工程采取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根据计划逐个实施。中心各班子成员要按照水毁项目清单主动领取施工任务,加强与乡镇政府的沟通协调,确定完工期限,动态跟踪实施进度,实行周上报、月通报制度,确保交通部门协同乡镇政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施工任务。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版权所有:伊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联系电话 : 0379-68333512    地址:洛阳市伊川县人民中路269号
  • 建议使用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管理:伊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4103290008
  • ICP备案号:豫ICP备17032252号-1 公安备案号:41032902000181
  • 技术支持:三智信息技术(洛阳)有限公司后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