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县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9-05-28作者:

 

 

 

伊教体〔2019〕33 号

 

伊川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全县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高职中,局直各学校,机关各股室及二级机构:

为认真落实中共伊川县委办公室、伊川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川县“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县教体局制定了《全县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2019 年 5 月 15 日

 

全县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

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县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工作,进一步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县工作部署,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解决影响我县校园治安秩序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为核心,以“平安校园”创建为载体,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为保障,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打击整治、教育防范、建设管理一体推进,一手抓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一手抓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持续安全稳定,为全县广大青少年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努力,实现“两提升、两下降、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校园及周边立体化、信息化综合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自助自救能力明显提升;涉校涉生安全事件大幅下降,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隐患大幅下降;不发生重大政治安全事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涉暴涉恐事件、不发生恶性治安刑事案件、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工作任务、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着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建设

1.工作任务:建立地方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学校安全防控机制。

落实措施:在全县机构编制改革完成后,根据校园及周边安全需要,结合党政机构组成部门工作职责,牵头建立由县委领导、县政府负责、县党政机构相关部门和单位等组成的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明确相关单位承担的工作职责,落实领导责任,设立领导机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工作办公室,承担组织、指导、协调、督办等日常工作职责。

牵头单位:安全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

2.工作任务:学校安全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

落实措施:根据学校安全需要,积极推进各地、各学校参照安全生产对安全工作的投入要求和标准,每年制定计划将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落实、工作人员待遇等经费纳入县、乡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确保足额保障。

牵头单位:计财股

责任单位:人事股、师训股、安全股

3.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完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同志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落实措施:健全完善机关股室和二级机构安全责任清单,制定学校安全主体责任一般清单,明确机关股室、二级机构和学校各级各类人员安全工作共同职责、共性工作要求和日常落实措施。指导、 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适合本校情况的安全责任体系。

牵头单位:安全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机关各股室和二级机构,各学校、幼儿园

4.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应急演练。

落实措施:加强应急管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学校安全应急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学校应急管理制度机制创新,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更新应急预案,强化风险防控、应急演练,突出应急处置,不断完善学校风险防控体系。各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预警、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快速反应相关制度机制,定期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演练。

牵头单位:安全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办公室、基教股、职成教股、体卫艺站,各学校、幼儿园

5.工作任务:强化校园值班巡逻、外来人员、车辆的安全管理。

主要措施:规范完善学校值班巡逻、外来人员、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理清管理落实和监督责任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牵头单位:安全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各学校、幼儿园

6.工作任务:落实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严格规范事件处置程序。

主要措施:认真落实《伊川县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伊教体安〔2018〕22 号)要求,突出法治、安全、心理健康教育,突出情况研判,突出事前预防,加强协同处置。

牵头单位:安全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基教股、职成教股、办公室,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7.工作任务:推行中小学生弹性离校制度。

主要措施:认真研究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借鉴外地市县成功做法,结合伊川实际,制定出台全县中小学生弹性离校指导意见、落实时限和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基教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人事股、计财股,各中小学

8.工作任务:落实学校、幼儿园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

主要措施:规范完善学校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理清管理落实和监督责任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牵头单位:安全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办公室,各学校、幼儿园

(二)大力推进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9.工作任务: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和学校法治基础建设。

主要措施:全面调查并摸清全县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情况,查漏补缺,做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达到“五个百分之百”要求:即配齐专兼职保卫人员和落实门卫值班制度的校园数达到 100%;符合安装条件的学校,硬质防冲撞设施安装率达到 100%;在大门口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并与教体局监控平台联网的校园数达到 100%;落实封闭式管理制度的校园数达到 100%;在学校门卫值班室或其他便于报警的位置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校园数达到 100%。积极推进校园法治宣传基础设施、法治制度和法治教育宣传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安全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人事股、计财股、电教馆,各学校、幼儿园

10. 工作任务:校园区域规范配备和管理交通标志、设施等。

主要措施:根据学校情况,建立校园内交通管理制度,合理科学配备交通标志、施划行车路线和停车位,明确管理和监督责任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牵头单位:安全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各学校、幼儿园

11.工作任务:校园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安装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紧急报警等技防设施,并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的监控或报警平台。

主要措施: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规范完善学校技防设施建设、使用、管理、维护、值班、信息调用等制度,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及时更新改造提升,并按照要求接入当地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监控或报警平台。高职中和有条件的寄宿制中小学要在围墙、食堂、宿舍等主要部位安装防入侵电子围栏等周界报警设施

牵头单位:安全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计财股、电教馆,各学校、幼儿园

12.工作任务:规范管理学校校舍、基础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等。

主要措施:规范完善学校校舍、基础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单位落实要求和管理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牵头单位:安全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计财股、校建股、电教馆,各学校、幼儿园

(三)全面加强校园食品卫生等公共卫生安全管理

13.工作任务: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贯穿采购、贮存、加工制作、供应全过程的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主要措施: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主体责任一般清单,明确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落实措施。指导、监督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理清并落实管理和监督责任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适合本校情况的食品卫生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牵头单位:体卫艺站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安全股,各学校、幼儿园

14.工作任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比例达到 70以上。

主要措施:制定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列出建设清单, 明确建设责任,分批分类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确保完成比例达到 70以上。

牵头单位:体卫艺站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职成教股、幼教办电教馆,各学校、幼儿园

15.工作任务: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小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主要措施:摸清当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设置小卖部、小超市情况,列出清单,分类处理,特殊情况一校一策,明确退出和关闭时限,分批分类关闭退出。确有需要的,要按照国家规定依法申请设置。

牵头单位:体卫艺站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计财股、职成教股、幼教办,各学校、幼儿园

16.工作任务: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校领导陪餐制度。

主要措施:规范完善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各项制度, 明确管理和监督责任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牵头单位:体卫艺站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职成教股、幼教办、校外办,各学校、幼儿园

17.工作任务:加强各级各类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

主要措施:指导、监督学校健全完善传染病防控、晨午检、疫情报告等制度,明确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落实措施,明确管理和监督责任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责必究。

牵头单位:体卫艺站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基教股、职成教股、幼教办、校外办、安全股,各学校、幼儿园

(四)突出抓好校园法治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18.工作任务:突出抓好交通安全、毒品预防、网络安全、防欺凌、防性侵、防溺亡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主要措施:明确学校安全教育责任,严格执行安全教育“三进四落实”要求,确保每学年不少于 12 课时,根据学校实际,统筹安排交通安全、毒品预防、网络安全、防欺凌、防性侵、防溺亡等专门教育,做到安全教育进课表。积极协调政法、公安、检察、司法、交通、水利、住建等部门人员为学校提供专业教育教学服务。

牵头单位:安全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基教股、职成教股、幼教办、电教馆,各学校、幼儿园

19.工作任务:强化师生法治意识,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 活动,深入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提升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主要措施:明确学校法治教育责任,将教师法治理论学习纳入继续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法治进校园、进课堂要求,积极协调政法、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专业人员,指导、监督并积极为学校提供法治教育服务。做好从公检法司等部门聘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工作,做到成建制学校全部配齐,建立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工作档案,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作用。

牵头单位:基教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各学校、幼儿园

20. 工作任务:组织推动师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强化重点水域、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持续推进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

主要措施:制定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将往年有效做法转化为经常性制度,明确预防未成年人溺水责任。按照职责落实“三清三明四到位”(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河渠、堤坝、水库、山塘、池塘、水井、工地水坑等重点水域是否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是否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是否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未成年人预防溺亡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是否到位;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是否到位;危险路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 有关要求。积极督促学校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落实好防溺水“六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要求,加强防溺水公益宣传。

牵头单位:安全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基教股、职成教股、幼教办、校外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21.工作任务: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引导师生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

主要措施:明确并指导、监督学校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责任, 将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理论学习纳入继续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心理教育专门人员和心理医生专业特长,做到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有针对性做好师生日常心理教育和个性心理教育工作,建立专兼职相结合、学校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队伍,逐步建立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体系,认真并积极培养师生乐观向上健康心理品质。

牵头单位:基教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师训股、职成教股、幼教办、各学校、幼儿园

(五)不断完善教职工队伍管理

22.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教师及校内其他工作人员准入机制, 加强政治背景审查,建立健全性侵害学生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

查询制度。

主要措施: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教职员工录用负面清单。建立公检法司负面信息通报制度和联合审查制度,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教体局、县人民检察院具体负责建立性侵害学生违法信息库,公检法司等单位为教职员工等人员入校任职提供及时查询服务。对存在不宜继续任职的在职人员依法依规解除任职用工合同。

牵头单位:人事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安全股、职成教股、幼教办,各学校、幼儿园

23.工作任务:强化师风师德建设,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严肃处理师德失范行为。

主要措施: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教职员工师德师风负面清单。 对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在职人员依规处理,实施“一票否决”,直至解除聘用合同。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

牵头单位:师训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人事股、师德师风管理办公室,各学校、幼儿园

24.工作任务:全面掌握教师思想动态,及时化解教师间、师生间矛盾纠纷。

主要措施:学校建立完善教师思想动态分析制度,通过网格化管理等措施,及时了解掌握教职员工之间、以及教职员工与学生或学生家长、社会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建立重点人员情况档

案,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及时调处存在的矛盾纠纷。

牵头单位:人事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师训股、信访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六)切实做好学校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

25.工作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思想引领,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主要措施:指导学校建立完善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提出的“八个坚持”,形成有效的制度保障。

牵头单位:局党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办公室、师训股、人事股、基教股、职成教股、幼教办

26.工作任务: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

主要措施:坚持课程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以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为主旋律,以学校和课堂为主阵地,不断提升师生政治思想水平。

牵头单位:基教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职成教股、幼教办、基础教研室、职成教研室,各学校、幼儿园

27.工作任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主要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实施校园文化建设工程, 开展好历史与现在、传统与现代和新时代校园文化活动。

牵头单位:基教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计财股、职成教股

幼教办,各学校、幼儿园

28.工作任务:弘扬传统文化,引导师生传承中华美德。

主要措施:编写传统文化精华教育教材,构建传统文化精品课程体系,结合时代特征和新时代要求,积极弘扬和传承中华美德。

牵头单位:基教股、职成教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职成教股、幼教办中小学教研室、职成教研室,各学校、幼儿园

29.工作任务:弘扬文化阵地建设,扎实做好抵御、防范非法宗教、邪教组织向校园渗透。

主要措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内容,加强学校文化阵地建设,及时掌控教师学生思想动态,把握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动向,建立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制度。

牵头单位:局党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基教股、职成教股、幼教办,各学校、幼儿园

(七)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

30.工作任务:建立健全问题隐患线索排查、案件强制报告等工作机制。

主要措施:建立涉生涉校问题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排查任务和责任主体,实施隐患台账管理,做到逐项销号。形成学校、管理机关、办案机关、监督检查机关、司法机关联动的案件报告处置机制。

牵头单位:安全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基教股、职成教股、幼教办,各学校、幼儿园

31.工作任务:加强对恶性伤害、欺凌、性侵、校园贷、黄赌毒等各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的预防。

主要措施:加强对预防恶性伤害、欺凌、性侵、校园贷、黄赌毒等各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的宣传教育,健全完善恶性伤害、欺凌、性侵、校园贷、黄赌毒等各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排查、举报制度。

牵头单位:安全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基教股、职成教股、幼教办、校外办,各学校、幼儿园

32.工作任务:依法依规处置“校闹”。

主要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对“校闹”行为依法依规作出认定, 建立完善处置“校闹”工作的制度机制。

牵头单位:安全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信访办、办公室,各学校、幼儿园

33.工作任务:对校园及周边发生的伤害学生儿童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措施,严防形成诱导效应。

主要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建立校园及周边发生的伤害学生儿 童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专门办理制度和程序,在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上落实领导责任、部门(单位)责任、岗位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制度机制。

牵头单位:安全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办公室、人事股、监察室、信访办、职成教股、幼教办、校外办,各学校、幼儿园

(八)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员管理

34.工作任务:加大对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完善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实行重大矛盾纠纷校领导包案制度。

主要措施:建立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制度和程序,完善学校、属地政府和涉事人员户籍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专业调解机构等在内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实三级领导包案制度和调解机制。

牵头单位:信访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各学校、幼儿园

35.工作任务:加强对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长期上访人员、吸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心理失衡、生活失意、行为失常人员的滚动排查和动态管理。

主要措施:加强与属地公安机关、乡镇(办事处)和村(社区)的联系,及时掌握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长期上访人员、吸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心理失衡、生活失意、行为失常人员的情况,落实联动报告处置机制。

牵头单位:安全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各学校、幼儿园

36.工作任务: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积极推进利用人脸识别、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建设,第一时间发现、预警安全隐患。

主要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校园周边及校门口技防设 施改造提升年度专项计划。

牵头单位:安全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电教馆,各学校、幼儿园

(九)努力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37.工作任务:推动校园周边 200 米安全区建设。

主要措施:全面调研排查校园特别是城市区校园周边 200 米安全现状,建立问题台账。推进依法依规制定专门实施规定,对校园周边特别复杂的地区,制定一校一策的针对性解决措施。根据党政机构法定职责,积极推进由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依法落实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彩票专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禁止性设立规定,对现存的要依法取缔、关闭。

牵头单位:安全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各学校、幼儿园

38. 工作任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校园周边巡逻防控。

主要措施:建立以精神奖励为主导、以志愿服务为主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校园周边巡逻防控的制度机制。

牵头单位:安全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局党委办公室、职成教股、幼教办,各学校、幼儿园

39.工作任务: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商贩、摊点、违章建筑等。

主要措施: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商贩、摊点、违章建筑等专项清理行动,做到定期清理与常态化治理相结合,形成齐抓共管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安全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各学校、幼儿园

40.工作任务: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培训班等,消除安全隐患。

主要措施: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和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建立专项治理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整治措施和要求,突出法律规范和监督,形成监管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校外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基教股、职成教股、幼教办

41.工作任务:严格整治向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向学生贩卖“三无”“五毛”食品等突出问题。

主要措施:建立防范和查处向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贩卖“三无”“五毛”食品等问题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制度机制。

牵头单位:体卫艺站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安全股、职成教股、幼教办,各学校、幼儿园

(十)积极落实校园周边治安防范措施

42.工作任务: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校车及校车驾驶员的安全监管,清理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主要措施:在全县机构编制改革调整到位后,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法规制度和工作需要,结合党政机构组成部门工作职责,建立由县政府负责、县党政机构相关部门和单位等组成的校车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单位承担的工作职责,落实任务分工,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在县教体局设立相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办公室,明确相关单位参加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承担领导机构日常组织、指导、协调、督办等工作职责。

牵头单位:安全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职成教股、校外办、幼教办,各学校、幼儿园

43.工作任务:积极推进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在上下学高峰期设立“护学岗”,探索错时上学、放学制度,校门口道路临时交通管制制度和机动车、非机动车临时远离校门停放制度,缓解高峰期交通拥堵。

主要措施:全面调研排查我县校园特别是城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现状,依法依规制定专门措施,制定一校一策的针对性解决措施。

牵头单位:安全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基教股,各学校、幼儿园

(十一)持续深化“平安校园”创建

44.工作任务:健全完善“平安校园”创建机制。市县两级分别命名一批“平安校园”,创新奖励激励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引导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师生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共享平安建设成果。强化校园及周边警务室建设,完善警校联动机制。

主要措施:完善“平安校园”创建评定细则,健全考评制度,

形成长效机制。制定“平安校园”奖励办法。制定伊川县校园警务室设置办法,明确建设标准和工作职责,分批推进校园警务室建设。

牵头单位:安全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各学校、幼儿园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全县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从 2019 年 4

月开始,至 2020 年 3 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 年4月)。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各有关股室、二级机构和学校及时启动“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分解目 标任务,明确措施要求,层层动员部署。

(二)深入排查阶段(2019年5月-6月)。各乡镇(街道办) 中心学校、各有关股室、二级机构和各学校结合辖区、本单位实际,整合资源力量,集中时间精力,以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初中管理中心为单位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进行逐个排查,做到“四结合”,即拉网式排查与重点排查  相结合、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专项排查与联合排查相结合、全力排查与边排边整相结合。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彻底摸清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各种问题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整改工作台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动态管理。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9年7月-2020年1月)。按照管理权限,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初中管理中心,各有关股室、二级机构和各学校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集中整改。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分类进行抄告、督办,压实整改责任,强化落实措施,限期整改。能整改的,直接整改;需要上级帮助整改的,逐级上报整改。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2月-3月)。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初中管理中心、各有关股室、二级机构和各学校要抓当前、谋长远,把“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亮点经验进行总结梳理,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活 动真正取得实效并长期巩固其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各有关股室、二级机构和各学校要把“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作为平安伊川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教体局成立由局长姚利敏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设在安全股),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高职中、局直各学校、各有关股室二级机构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及时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高职中、局直各学校要加强信息报送和情况报告,县教体局将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活动期间,每月 2日前,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高职中、局直各学校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县教体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要强化督导检查。“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纳入全县教育系统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评内容,活动期间,采取全面督导、暗访抽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竿子插到底”,做到“三个不放过”,即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安全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工作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三要严格奖惩问责。认真执行省、市及我县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压实主体责任,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安全隐患较多、工作措施棚架的单位,严格实行通报、约谈和挂牌督办等措施;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疏于管理导致发生涉校涉生重大恶性案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坚决依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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