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巩固脱贫组〔2021〕3号
伊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2021年伊川县葛寨镇烟草电能烤房配套设施等项目资金分配意见的通知
葛寨镇、酒后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伊川县葛寨镇烟草电能烤房配套设施项目的批复》(伊财投审〔2021〕592号)、《关于2021年伊川县酒后镇寺沟村烟草电能烤房配套设施项目的批复》(伊财投审〔2021〕591号)文件,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下达2021年伊川县葛寨镇烟草电能烤房配套设施等项目资金881157.85元,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验收等工作。葛寨镇、酒后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
二、本批资金纳入《伊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办法》(伊政办〔2019〕44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截留和挤占资金。
三、县财政局自收到本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安排到位。
附件:2021年伊川县葛寨镇烟草电能烤房配套设施等项目资金分配意见表
2021年10月12日
(代章)
伊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印发
附件: | |||||||||||
2021年伊川县葛寨镇烟草电能烤房配套设施等项目资金分配意见表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性质 | 实施地点 | 时间进度 | 项目主管单位 | 建设任务 | 资金规模(元) | 资金筹措方式 | 受益对象 | 绩效目标 | 群众参与 | 带贫减贫机制 | 是否贫困村 |
2021年伊川县葛寨镇烟草电能烤房配套设施项目 | 产业扶贫 | 新建 | 烟涧村 | 2021年4月至10月 | 农业农村局 | 500千瓦变压器4套 | 560039元 |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 农户300户1420人其中脱贫户60户280余人 | 产权归属葛寨镇集体合作联社,每年集体合作联社不低于6%收益,通过项目实施提高葛寨镇种烟群众收入。 | 是 | 通过项目实施,带动脱贫户60户280余人种植烟叶,增加经济收入,巩固脱贫成效。 | 否 |
2021年伊川县酒后镇寺沟村烟草电能烤房配套设施项目 | 产业扶贫 | 新建 | 罗庄村 | 2021年8月至10月 | 农业农村局 | 500千瓦变压器3套 | 共投资450192.78元,已下达129073.93元,本次下达321118.85元 |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 共计1768户6188人(其中脱贫户323户1121人) | 产权归属酒后镇集体合作联社,镇政府每年得到财政投入资金的6%收益,提高群众收入,预计带动150余户农户种植烟草,户均增收20000元 | 是 | 通过项目实施,带动90余户贫困群众每户每年增收20000元 | 是 |
合计 | 881157.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