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巩固脱贫组〔2021〕3号关于下达2021年伊川县葛寨镇烟草电能烤房配套设施等项目资金分配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1-10-14作者:



巩固脱贫20213

 

 

伊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2021年伊川县葛寨镇烟草电能烤房配套设施等项目资金分配意见的通知

 

葛寨镇、酒后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伊川县葛寨镇烟草电能烤房配套设施项目的批复》(伊财投审〔2021〕592号)、《关于2021年伊川县酒后镇寺沟村烟草电能烤房配套设施项目的批复》(伊财投审〔2021〕591号)文件,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下达2021年伊川县葛寨镇烟草电能烤房配套设施等项目资金881157.85元,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验收工作。葛寨镇、酒后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

二、本批资金纳入《伊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办法》(伊政办〔201944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截留和挤占资金。

三、财政局收到本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安排到位。

 

附件:2021年伊川县葛寨镇烟草电能烤房配套设施等项目资金分配意见

 

 

20211012

                                   (代章)

 

 

 

 

 

 

伊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     20211012印发


附件:












2021年伊川县葛寨镇烟草电能烤房配套设施等项目资金分配意见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实施地点

时间进度

项目主管单位

建设任务

资金规模(元)

资金筹措方式

受益对象

绩效目标

群众参与

带贫减贫机制

是否贫困村

2021年伊川县葛寨镇烟草电能烤房配套设施项目

产业扶贫

新建

烟涧村

2021年4月至10月

农业农村局

500千瓦变压器4套

560039元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农户300户1420人其中脱贫户60户280余人

产权归属葛寨镇集体合作联社,每年集体合作联社不低于6%收益,通过项目实施提高葛寨镇种烟群众收入。

通过项目实施,带动脱贫户60户280余人种植烟叶,增加经济收入,巩固脱贫成效。

2021年伊川县酒后镇寺沟村烟草电能烤房配套设施项目

产业扶贫

新建

罗庄村

2021年8月至10月

农业农村局

500千瓦变压器3套

共投资450192.78元,已下达129073.93元,本次下达321118.85元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共计1768户6188人(其中脱贫户323户1121人)

产权归属酒后镇集体合作联社,镇政府每年得到财政投入资金的6%收益,提高群众收入,预计带动150余户农户种植烟草,户均增收20000元

通过项目实施,带动90余户贫困群众每户每年增收20000元

合计







88115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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