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财政局
关于收回葛寨镇张棉村等互助资金的通知
葛寨镇、高山镇:
根据《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收回葛寨镇张棉村等互助资金的批复》伊脱贫组[2021]53号文件,现将521753元予以收回,具体如下:
一、收回葛寨镇张棉村互助资金90000元、南坪村140000元;高山镇洞子沟村互助资金291753元。
二、请葛寨镇、高山镇于10个工作日内退回以上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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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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