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伊川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
(一期)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伊川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2月3日
伊川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
(一期)实施方案
为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持续深入推进伊川县域森林建设,打造绿水青山魅力伊川,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国土绿化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全域绿化”总体要求,以“生态美、百姓富、县域强”为目标,着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升森林质量,着力加强森林城市建设,着力推进绿色富民产业发展,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整、效益显著的森林生态安全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二、建设内容及实施范围
伊川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伊川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和伊川县补充耕地项目两部分。
(一)伊川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内容为集约人工造林,配套建设机井、蓄水池、变压器、配电线路、供水管线、围栏、管护房等设施,并配备相应的作业工具。项目实施总面积为42287亩。
(二)伊川县补充耕地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农田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生态防护工程和标志牌工程,总规模为3295亩,腾退指标2603亩。
三、投资安排
项目计划总投资拟定为45206.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589.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252.06万元;基本预备费1892.10万元;建设期利息5472.50万元。
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为10206.34万元,占总投资的22.58%,融资金额为35000万元,占总投资的77.42%。
四、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林业局协调相关的10个乡(镇)根据林业小班图占地区域开展土地流转工作,乡村振兴公司做好合同签订和支付等工作,项目相关各方要根据实施计划,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工作职责
1.伊川乡村振兴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资金的筹措、按时完成工程进度、按工程进度拨付施工方项目资金、督促返还投资成本及按期给付利息等。
2.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证人,负责配合伊川乡村振兴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提供相关资料等手续。
3.县林业局负责已开展工程的审计工作、出具规划范围内的小班图四至边界及相关图纸、出具均为林地或未开发林地的证明,负责项目建设期间的年度造林计划审核、经济林方案审核、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完工验收等。
4.县财政局负责奖补资金的拨付工作,根据林业部门已开展工程审计报告,作为实物资本金划转给乡村振兴公司。
5.县自然资源局与伊川乡村振兴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负责组织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验收、耕地指标的交易及奖补资金的申报工作。
6.相关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做好项目工程实施的配合工作。对本辖区内的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补充耕地项目,相关各乡(镇)负责做好权属调查、宣传发动、调节矛盾、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各单位要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建立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度,全力抓好项目工程建设工作。